[索引号] 1161080001608224XE/2025-00027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58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58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5-01-10
来源:榆林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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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聪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的建议》(第258)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将发展养老服务工作摆在全盘工作的突出位置予以推进,不断满足全市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在此过程中,养老服务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榆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多项重大规划行动进行高位谋划、统筹部署;市政府建立民生工程月度会议机制,将养老与教育、卫生工作确定为三大民生工程予以定期研究推进,建立健全了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和常态化督查考核体系,增强了制度执行能力;先后制定出台各类政策20多项,全面优化了土地供给、税费减免、资金补助等一系列政策举措,畅通了运行机制。

加快发展具备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区域协调指导等综合功能的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规划到2025年底,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对全市60周岁以上的特困老年人按照自愿的原则以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的方式托底保障,全市共建成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29所,持续开展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升级改造行动,先后对11所县级中心敬老院和10所乡镇区域敬老院的消防设施、护理型床位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了提升改造,有力提升照护服务能力,推动6所公办养老机构进行公建民营改革,委托社会力量运营。

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机制,建立农村养老关爱服务联席会议制度以及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和定期探访制度,在各行政村设立“民政督导员”定期走访、探望留守老年人,最大限度降低留守老人生活风险隐患,初步形成了探访、帮扶、服务三位一体的关爱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依托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专业组织,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上门服务,目前已有11个县市区启动开展上门居家服务启动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2023年完成2000户改造任务,到2025年底前完成5700户改造任务。

持续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建设。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养老人才发展思路,建立养老护理员培训培养和职业技能竞赛长效机制,锻炼和培养技术能手,激发广大护理员岗位练兵、岗位成才的自觉性,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地位,带动促进养老护理员整体素质的提升。

总之,我们将持续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我市养老服务体系,使全市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提高。

特此答复,不妥之处,请予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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