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01608224XE/2025-00026 | [ 主题分类 ]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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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民政局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47号建议的答复函 |
延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高龄老人居家养老专业服务的建议》(第24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以国家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持续在健全政策体系、完善基础设施、扩大社会参与、开展医养融合、增强智慧应用、壮大人才队伍、通畅运行机制、精准为老服务等多个方面精准发力,着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我们的主要举措是:
一是推进社区养老多元供给。全面实施城市养老阵地两年建设行动,两年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41个,日间照料中心总数达254个,覆盖率超过91%;建成具备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区域协调指导等综合功能的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0个;强化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功能,建成社区食堂40个,目前已全部投入运营;着力打造以发展农村互助幸福院为主要模式的农村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共资助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2472所,覆盖率达到83%,自2023年市级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补贴提高后,全市运营水平明显提升,运营率从2022年的不到55%上升到73%左右。
二是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先后对11所县级中心敬老院和10所乡镇区域敬老院的消防设施、护理型床位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了提升改造,有力提升照护服务能力,推动6所公办养老机构进行公建民营改革,委托社会力量运营。全市共有公办养老机构(敬老院、社会福利院)29所,集中供养特困人员2797人。三是夯实居家养老服务基础。建立健全居家特殊困难老年人以及其他困境老年人月探访制度,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85%;推动12个县市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智慧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全面启动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2023年完成了2000户改造任务,规划到2025年底前完成5700户改造任务。四是强化养老服务质量建设。持续实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达标工程,全面排查整治存在安全隐患和未达标事项213条;启动实施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2024年将基本实现所有养老机构星级管理;持续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等从业人员3000多名。
在智慧养老方面,通过运用互联网、物联网、智能终端等先进技术,开发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发展“互联网+”居家和社区智慧养老服务,通过为老年人佩戴智能手表、安装一键呼叫终端系统等,为广大居家和社区老年人提供线上信息化、线下实体化服务,打造高效、便捷、安全的“虚拟养老院”。我市11个县市区开展了智慧养老。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2023年启动建设市级智慧养老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十四五”内市县两级实现智慧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特此答复,不妥之处,请予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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