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0001608224XE/2025-00024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3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3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5-01-10
来源:榆林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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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进行提升的建议》(第21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将发展养老服务工作摆在全盘工作的突出位置予以重点推进,不断满足全市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在这个过程中,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情况是: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建立健全推进工作机制。2016年以来,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榆林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榆林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榆林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补助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和规范管理服务的实施意见政策法规,对农村互助幸福院的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建设标准、建设方式、服务内容、运行管理、资金补助等事项都做出明确规定。2021年10月,市政府建立民生工程月度现场会议机制,将养老与教育、卫生工作确定为三大民生工程予以定期研究推进,到目前为止,市政府6次召开以养老为主题的民生提升工程月度现场会,其中3次重点研究农村养老问题,2024年,市政府将“提升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率,实质运营好农村2472个互助幸福院,解决农村老年人就餐问题”列入民生十件实事予以重点推进,进一步推动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及运营管理,加强农村互助幸福院的规范有序和可持续运行。

二是突出需求导向,夯实建设运营基础保障。近年来,我市着力打造以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为主要模式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农村老年人提供互助交流、餐饮临休、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并以农村互助幸福院规范管理和绩效评价为抓手,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2018年率先在全省建立健全了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补贴制度,并在2023年对幸福院运营补贴进一步进行提标,联合财政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和规范管理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南部六县和横山区市级财政给予幸福院运营补贴4万元/个,定边县、靖边县市级财政每年给予2万元/个,榆阳区、神木市、府谷县由本年财政负担运营补贴。同时,2024年市政府第一次民生提升工程月度现场会确定原则上每个幸福院运营补贴不低于6万元/年,除市级补贴资金外,剩余部分由各县市区本级财政配套并建立长效运营补贴机制,并于2024年3月份组织对全市所有幸福院开展绩效考评,进一步推动幸福院规范管理及健康运行,有效解决了农村互助幸福院盲目布局、管理粗放、运营艰难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各类举措,我市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率从2023年的不到55%达到目前的81.2%。

三是深化医养融合,提升运营服务质量水平。部分农村互助幸福院在提供互助交流、餐饮临休、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日间照料服务的同时,逐步发展“医养融合”模式,幸福院与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卫生机构结合,通过联建或委托服务等方式,定期在互助幸福院为老年人提供健康体检、医疗保健等服务,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养老资源与医疗资源的有效对接,全市有238个村卫生室建立在幸福院内。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紧盯农村互助幸福院的运营管理,进一步完善细化各类举措,提升幸福院服务水平,持续推动农村互助幸福院健康长效运行,有效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

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有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54个,2024年度全市规划建设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个。为了进一步强弱项、补短板,加快推进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市政府于2022年1月印发了《榆林市城市社区和养老阵地两年建设行动方案》,明确了“五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同步使用)工作举措,在规范建设、移交使用、资金补助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要求住宅用地首次出让或非住宅用地改变为住宅用地的,应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比例、项目、无偿移交政府等事项同步挂牌,全面破解了当前存在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2022年、2023年规划建设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38个,每个补助100万元,总投资1.38亿元,2023年基本实现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同时,为了建立健全日间照料中心长效运行机制,市区两级进一步制定完善运营管理举措,制定分档定级的日间照料中心运行管理考核办法,根据建筑面积服务流量、服务功能、规范管理、作用发挥等方面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分档分级补助运营补贴。其中榆阳区、神木市、府谷县市级财政按照每个每年3万元的标准予以运营补贴,其他县区市级财政按照每个每年7万元予以运营补贴,在市级补助的基础上,榆阳区制定出台了《榆阳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及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将区级补助标准提高到了20万元,有效解决了日间照料中心运行艰难问题。各县市区申报的日间照料中心市级运营补贴按时拨付到位,同时推动各县市区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已建立长效运行机制的县市区尽快完成本级运营补贴资金的下拨,下一步我们将致力于日间照料中心长效运营,进一步加强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营,提升运营服务水平。

特此答复,不妥之处,请予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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