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0001608224XE/2025-00020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7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7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5-01-10
来源:榆林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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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桂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民办培智教育学校机构办学条件的建议》(第87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我们充分认识到加强对孤独症儿童家庭关注与关爱的重要性。孤独症儿童家庭在孩子的养育过程中,确实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和沉重的经济负担。为此,政府及社会各界有责任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与支持。就目前孤独症康复学校(机构)的状况来看,以民办机构为主、公办机构较少的局面较为突出。据统计,我市公办康复学校(机构)仅有 1 个,由市残联主办。而民办孤独症康复学校(机构)全市共登记注册 5 个,市本级有 2 个,榆阳区有 1 个,绥德县 1 个,府谷县1个。

我局将积极鼓励社会组织采取多种举措来支持孤独症康复学校(机构)。一是构建完善关爱机制。定期安排专业人员深入孤独症儿童家庭进行家访,为家庭提供包括心理疏导、康复指导等在内的全方位服务。二是设立专项扶助基金。针对经济困难家庭,提供必要的经济援助,以缓解其经济压力。三是营造全社会关爱氛围。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关爱孤独症儿童家庭的活动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关爱孤独症儿童的强大合力。

同时,积极加大培智学校(机构)扶持力度。一是 增加政策与资金扶持。加大对民办孤独症康复学校的支持力度,改善其办学条件和教学设施。二是强化管理与监督。确保培智学校(机构)规范运营,服务质量达到相关要求。三是建立专业培训体系。加强对孤独症康复服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

此外,还需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和网络平台,加强对孤独症相关知识的普及与宣传,提高公众对孤独症的认知水平和了解程度;积极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身于孤独症康复事业,构建多元化的服务供给体系。

最后,我们衷心希望通过以上措施的有效实施,能够进一步完善孤独症康复服务体系,为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更优质、全面的服务。我们也热切期盼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这项事业中来,共同为孤独症儿童的康复与成长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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