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0001608224XE/2025-00014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95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95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5-01-10
来源:榆林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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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银发经济发展以促进榆林经济增长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将养老服务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先后被列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和三大民生工程予以统筹推进,制定出台了多项政策举措,全力推进养老服务发展。主要工作举措是:

(一)建立健全推进工作机制。一是将发展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榆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多项重大规划行动进行高位谋划、统筹部署;二是市政府建立民生工程月度会议机制,将养老与教育、卫生工作确定为三大民生工程予以定期研究推进。三是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和常态化督查考核体系,增强了制度执行能力;四是先后制定出台各类政策20多项,全面优化了土地供给、税费减免、资金补助等一系列政策举措,畅通了运行机制。

(二)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全市共有公办养老机构(敬老院、社会福利院)29所、民办养老机构53所(其中医养结合养老机构15所)。一是持续开展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升级改造行动,先后对11所县级中心敬老院、10所乡镇区域敬老院进行了提升改造,着力消除重大消防设施安全隐患和提升照护服务能力;二是积极推动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推动5所敬老院、1所老年养护院委托社会力量运营,激发养老服务活力。三是持续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先后支持9所存在安全隐患的民办养老机构进行了消防设施改造。

(三)强化城乡社区养老多元供给。一是全面实施城市养老阵地两年建设行动,建立新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五同步”机制,围绕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建成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54个,覆盖率达到91%;运营率达到90%,开展助餐服务比例超过90%;二是加快发展具备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区域协调指导等综合功能的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目前已建成56个,规划到2025年底,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60%以上。三是进一步强化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能力,全面启动社区食堂建设,截至目前已建成投运88个,到2025年全市建成投运社区食堂150个,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鼓励社会组织、餐饮企业、养老机构等参与运营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食堂,目前全市超过150家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食堂委托社会组织、餐饮企业、养老机构等运营;四是着力打造以发展农村互助幸福院为主要模式的农村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共资助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2472所,覆盖率达到83.4%,运营率达到87%,助餐服务比例超过83%。

(四)夯实居家养老服务基础。一是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医疗机构、文化单位、家政物业服务公司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培育专业化社会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300余个,鼓励其兴办或运营老年人急需的助餐、助医、助浴、助洁、助急、助行、助购、助学、助乐等服务项目。试点开展“家庭养老床位”,鼓励个人、家庭与养老机构签订“一对一”上门服务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依托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专业组织,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上门服务,目前已有11个县市区启动开展上门居家服务。二是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提升关爱服务能力,将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纳入农业农村重点规划的农村公共服务方面内容,依托民政督导员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居家特殊困难老年人以及其他困境老年人月探访制度,初步形成了探访、帮扶、服务三位一体的关爱体系,月探访率达到95%以上。三是启动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2023、2024年完成3770户改造任务,到2025年底前完成5700户改造任务。

(五)优化老年健康和养老照护服务。一是围绕解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难题,强化政策扶持,支持面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共发展民办医养结合机构15家;二是推动29所公办养老机构、53所民办养老机构普遍通过设立医疗机构以及与周边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等方式强化了医疗服务支撑;三是通过统筹规划建设、建立协作关系等多种模式,推动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城市社区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医养资源有效共享,先后建立了36所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医养融合示范试点,全市有86所村卫生室设立在农村互助幸福院场所。四是建立家庭签约制度,组建全科医生团队996个,签约服务116.5万人,其中老年人群签约率达到 68.9%以上,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9.7%

(六)推动智慧养老逐步扩大。通过运用互联网、物联网、智能终端等先进技术,开发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发展“互联网+”居家和社区智慧养老服务,通过为老年人佩戴智能手表、安装一键呼叫终端系统等,为广大居家和社区老年人提供线上信息化、线下实体化服务,为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服务预约、物品代购及其他个性化服务,打造高效、便捷、安全的“虚拟养老院”。我市11个县市区开展了智慧养老试点。持续推进养老服务智慧建设,加快建成全市智慧养老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无缝链接各类需求与供给资源,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养老服务精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

(七)健全优化长效机制。一是聚焦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积极性,市级层面全面提升了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补贴和运行补贴标准,基本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运行成本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二是聚焦养老服务质量管理,持续实施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达标工程,全面排查整治存在安全隐患和未达标事项213条。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方式,全面启动了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年内将实现所有养老机构星级管理;三是聚焦提升综合监管能力,建立多部门联动协同机制,加强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了养老服务信用责任清单,持续开展打击养老诈骗整治行动。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优化银发经济的发展环境。近年来,中省出台的各类文件,为银发经济发展提供了方向和保障。政府应该出台更多有利于银发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如提供税收优惠、金融扶持、市场准入等方面的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和民间组织参与到银发经济中。同时,政府也应该加强对银发经济的规范管理和监督,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推动科技创新和应用,提升银发经济的质量和效率。科技是银发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我们应该加大对智能养老、数字养老、互联网养老等领域的研究投入和技术突破,促进科技成果与银发经济深度融合。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对老年人的科技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数字素养和信息能力,让他们能够更好地享受科技带来的便利和乐趣。总之,银发经济模式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特此答复,不妥之处,请予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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