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民政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陕人社函〔2025〕21号)要求,经过民主推荐、考察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等程序,我市民政系统共推荐产生全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5个、全省民政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14名。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2日止。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榆林市民政局反映。
电 话:0912-8190399(传真)
电子邮箱:124624931@qq.com
通信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青山西路1号
邮政编码:719000
附件: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信息.doc
榆林市民政局
202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