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履行诚信体系建设主体责任,发挥政府诚信表率示范作用,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现就市民政局政务诚信承诺如下:
一、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依法行使行政权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完成各项工作。公开政务信息,向社会公开工作职能,增加工作透明度。
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作风建设,严查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对工作敷衍应付、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和服务群众生冷硬推、吃拿卡要、庸懒散软、不守规章制度的干部,坚决问责,严肃查处,切实优化服务流程,提高为民办事效率。
三、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自觉践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工作理念,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增强为民服务水平,充分履行民政职能。以为民爱民为宗旨,以强化保障为核心,逐步提高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供养供养等社会救助水平;持续做好兜底保障助推精准扶贫工作,加大特困人员供养力度,提高临时救助标准,增强社会救助时效性。做好孤儿保障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福彩助学帮困活动。
五、提高依法服务能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办理民政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确认登记,依法管理民间组织、婚姻、收养、殡葬等社会行政事务,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以上承诺,请广大服务对象、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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