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2019年扶贫日系列活动实施方案
榆政民发〔2019〕66号
发布时间:2019-07-21 16:05     浏览次数:次     来源:榆林市民政局

     2019年10月17日是全国第六个“扶贫日”,也是第27个国际消除贫困日。根据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开展“扶贫日”活动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突出行业兜底保障特点,做好“扶贫日”期间系列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目的意义

利用全国第六个“扶贫日”组织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营造人人关心扶贫、人人支持扶贫、人人参与扶贫的社会氛围,鼓励广大民政干部宣传贯彻民政兜底保障政策,发现基层民政干部先进典型事例,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推动各方力量向贫困地区整合,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内容

以活动日为载体,结合民政部门救助兜底保障业务实际和特点,丰富内容,开展以下活动:

1.开展“扶贫日”兜底保障政策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学校、志愿者和社会组织的作用,举行主题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册、悬挂标语、制作展板、树广告牌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日”宣传活动。通过基层民政干部进村入户巡讲、宣讲政策等形式,进一步扩大民政救助、兜底保障政策知晓面,提高镇村基层执行救助政策规范化水平,确保各项民政救助政策精准落地,精准施策,助力脱贫攻坚。

2.开展寻找“最美民政人”评选活动。扶贫日期间,结合全市民政系统开展的“下基层、大调研、促落实”工作,在全市开展“寻找最美民政人,助力脱贫攻坚”活动。根据活动要求,发现工作在最基层、第一线的民政兜底脱贫先进典型,在主要媒体大力宣传其先进典型事迹,塑造民政干部良好形象,展现民政人默默奉献、助力脱贫的良好风貌,组织和引导全市民政系统干部全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营造人人参与扶贫的浓厚氛围,凝聚社会扶贫正能量。

3.开展农村特困人员,重点救助对象大走访活动。扶贫日期间,组织民政干部重点走访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低保贫困户、重病重残等重点救助对象,在走访中善于发现上述对象享受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到户到人。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保障。全市2019年扶贫日系列活动在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各县市区民政局要高度重视,把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要主动参与,积极支持配合,确保扶贫日系列活动开展取得实效。在10月18日下午,各县市区民政局将扶贫日活动情况纸质版,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榆林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2.丰富活动内容。各县区民政局要结合实际,广泛利用自身条件及社会力量,创新化、多形式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3.广泛宣传报道。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加强宣传策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扶贫日宣传报道,要面向全社会,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扶贫日活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