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429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9-26 11:15     浏览次数:次     来源:榆林市民政局

杨玉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社区治理水平 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能力的提案》(第42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发挥部门职能,切实保障涉疫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落实救助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积极组织“急难问题快速响应队”深入了解辖区受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群众情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救助范围。对因疫情无法外出务工或灵活就业受到较大影响,收入明显下降、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经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给予不超过2个月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的临时救助金救助。累计共实施临时救助967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14.6万元。成立了特殊群体救助工作专班,协调有关部门,重点对榆林市中心城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联合巡查救助。目前,榆阳区救助站共接收受助人员18人。

二是聚焦民政服务机构,坚决守好疫情防控底线。立足疫情防控常态化,对“一老一小”等民政服务机构做到“防、控、管”三措并举。在抓好“防”上,组织全市养老和儿童福利机构统一实施封闭管理,开展疫情防控排查,保证常态化防控落实落细。在抓好“控”上,强化明察暗访,加强对小、微、散、远养老机构的排查,保证封院管控“一个不落”、不留死角。在抓好“管”上,严格养老和儿童福利机构出入院排查,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在安全的基础严格各项管控措施。为帮助少年儿童做好疫情期间心理疏导,科学排解孤独、紧张、焦虑等负面情绪,我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携手社会组织联合推出“疫路同行,童心抗疫”未成年保护专项行动,举办家庭教育能力线上讲座3场,累计收看2014人次。

三是优化简化办理流程,提升救助服务水平。对因疫情造成生活困难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及时开通“先行救助,后补手续”绿色通道,并根据紧急程度,采取现金或实物的方式进行救助,确保救助资金和救助物资能及时到位。对受疫情影响户籍不在本地、暂时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的生活困难外来务工人员,因交通管控等原因暂时滞留的临时遇困人员和生活困难人员,可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帮助其渡过难关。积极引导帮助困难群众利用“e救助”平台进行救助事项网上申请、网上办理。据统计,通过网上申请救助2812人次,审核通过2244人次。

二、强化力量,推进社区末端精细化治理

一是在全市推广五级五长六员模式,通过社区对本辖区的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党员、热衷公益事业的人进行统计,按照基层党建要求片区党员、公职人员到社区报到,听从街道、社区的指挥和安排,形成的五级五长六员工作机制,由街道办发号施令,定期汇报、定期组织、平战结合。平时发挥基层党员联系群众、宣传党的政策、调解矛盾、民意反馈、家风示范、精神文明作用;防疫时进行封控和管控,逐级建立工作群,最终实现治理和管控封控的末端化。二是全面组织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培训。三年来,共组织举办社区疫情防控专题视频培训会6次,累计培训12000多人(次),通过邀请专家对各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和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进行宣贯和解读,紧紧围绕社区管控、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监测、心理健康服务、社区消毒、个人防护等城镇社区疫情防控内容进行专题培训,使社区疫情防控人员尽快熟练掌握防控政策要求和疫情防控专业知识,更好地参与到社区疫情防控中来。三是建议住建部门指导好物业服务公司积极协助社区开展相关服务。

社区治理水平的提升,是一项战线长、任务重的工作,需要较长的时间和各级各部门的共同配合,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社区工作,并向我们提出您宝贵的建议!

 

 

榆林市民政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