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89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10-26 11:02     浏览次数:次     来源:榆林市民政局

刘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养老产业发展的提案》(第28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将养老服务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先后被列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和三大民生工程予以统筹推进,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全面落地了土地供给、税费减免、资金补助等一系列优惠政策,进一步打通了新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五同步”机制等一系列政策通道。仅去年以来,我们就推出了实施城市社区和养老阵地两年建设行动、建立村居民政督导员制度、提高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补贴标准、启动市社会福利院迁建、社区食堂建设等多项重大举措。今年又全面提高了各类城乡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举措。可以说,我市养老服务工作进入了快速发展轨道。在机构养老服务方面:全市共有公办养老机构(敬老院、社会福利院)29所,拥有养老床位4588张;民办养老机构53所,拥有养老床位11036 张,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50%;在社区养老服务方面:建成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93所(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85所,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8所),农村互助幸福院2389所,覆盖率分别达到70%、80.6%;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以特殊困难老年人和其他困境老年人为重点,每个村(居)设立1名民政督导员,全面开展了居家老年人探访制度。并以智慧运用为手段,在11个县区开展了智慧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上门服务。同时,我们加强与卫健部门的紧密协作,先后出台多项政策推动医养结合工作。养老服务离不开医疗技术的支撑,所以我认为医养是一种手段,机构、社区、居家要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康养就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老年人的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也日益增长,不仅仅要解决一个吃饱穿暖问题,还要身心健康地安度晚年,可以说对我们提出了更高要求。全市公办、民办养老机构普遍通过设立医疗机构以及与周边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等方式不同程度实现了医养融合。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协作水平也得到稳步提升,先后建立了34所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医养融合示范试点。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措施,高质量、高水平、高标准推动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工作力量。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我们也应该因时因势进一步优化推进养老服务的工作力量,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推动市县两级成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配齐人员编制。

(二)加强设施建设。一是推进日间照料中心建设,2023年完成72个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届时覆盖率达到90%以上。二是推进乡镇(街道)区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争取乡镇(街道)区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要达到60%(我市现有乡镇(街道)184个(街道29个,乡镇155个),截至目前已建成20个,还需至少建设90个)。三是推进老年食堂建设,与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做好规划衔接,优先选择老年人较多、就餐需求相对集中的社区建设一批老年食堂,2023年规划建设40个老年食堂,2025年底前建成100个;四是做好摸底统计和科学规划,针对部分老年人口集中、养老服务需求大的村,继续支持建设一批农村互助幸福院,每年资助建设80个,2025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三)推进智慧建设。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可有效强化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综合监管能力,可精准分析和评估老年人多样化服务需求,对提升养老服务精准化、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此项工作已迫在眉睫,我市规划年内启动建设全市智慧养老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四)加强标准管理。如何以标准化为支撑提升服务质量,解决好管理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是我市养老服务工作需要解决的重大难题。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必须结合自身业务实际,走精细化管理服务的路子,对标对表落实国家行业服务标准规范,在此基础上,实践中探索建立一套自己完整的服务管理标准和评价体系,形成特色优势。

(五)强化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和“1+X”证书试点推广工作,“十四五”内培养培训3000名养老护理员。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人员薪酬激励机制,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待遇,努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技术达标、爱岗敬业、相对稳定的养老服务工作队伍。

(六)加大督导力度。推动县级层面持续加大养老服务资金投入,探索建立刚性约束机制,既要解决基础设施一次性建设资金问题,更要在建立长效运行机制上下功夫,在各类养老服务设施运行补贴上加大投入,确保养老服务设施建成一个,发挥作用一个。

(七)做到精准施策。结合我市老龄人口结构情况和老年人需求情况,认真研究分析养老服务发展政策。明晰轻重缓急,稳步发展,不盲目铺摊子,做到可持续、可承受,量力而行,尽量而为。在重点解决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和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刚性养老服务需求问题的基础上,认真谋划好普惠性养老服务问题,分层分类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政策体系,确保做到精准施策。

总之,我们将持续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确保到十四五末,我市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社会参与更加广泛、智慧应用更加便利、人才队伍更加壮大、运行机制更加通畅,为老服务更加精准,全市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提高。

专此答复,不妥之处,请予批评指正。

 

 

榆林市民政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