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53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9-26 10:52     浏览次数:次     来源:榆林市民政局

李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广泛推行社区老人日间照料中心》(第253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97个,2023年全市规划建设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2个。为了进一步强弱项、补短板,加快推进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市政府于2022年1月印发了《榆林市城市社区和养老阵地两年建设行动方案》,明确了“五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同步使用)工作举措,在规范建设、移交使用、资金补助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要求住宅用地首次出让或非住宅用地改变为住宅用地的,应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比例、项目、无偿移交政府等事项同步挂牌,全面破解了当前存在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全市2年内规划建设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38个,每个补助100万元,总投资1.38亿元,2023年基本实现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其中2022年实施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69个(其中榆阳区19个),目前项目资金已下达县区,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建立月调度机制,确保民生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同时,为了建立健全日间照料中心长效运行机制,市区两级进一步制定完善运营管理举措,制定分档定级的日间照料中心运行管理考核办法,根据建筑面积、服务流量、服务功能、规范管理、作用发挥等方面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分档分级补助运营补贴。市级每个日间照料中心补助运营补贴3万元,在市级补助的基础上,榆阳区制定出台了《榆阳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及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将区级补助标准提高到了20万元,有效解决了日间照料中心运行艰难问题,2022年各县市区申报的日间照料中心市级运营补贴按时拨付到位,同时推动各县市区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已建立长效运行机制的县市区尽快完成本级运营补贴资金的下拨,下一步我们将致力于日间照料中心长效运营,推动提升市级运营补贴标准,进一步加强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营,提升运营服务水平。

随着两年建设行动的稳步推进,我市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将实现质的飞跃,将为我市全面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夯实基础,将进一步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社区食堂建设列为2023年度市政府“民生十件实事”后,我局及时进行安排部署,于2月中旬召开专题座谈会进行研究推进,并起草了《关于推进社区食堂建设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于4月20日向各县市区下达了建设任务,规划全市范围内建设40个社区食堂,其中19个通过强化和提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助餐服务功能的方式举办,21个通过改造现有可利用设施单独建设完成,社区食堂采用统一的名称、统一的标识,统一的门头设计等。目前,已建成并投入的运营社区食堂11个,其余正在有序推进。

专此答复,不妥之处,请予批评指正。

 

 

榆林市民政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