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409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8-19 15:53     浏览次数:次     来源:榆林市民政局

 

万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基层医养结合的提案》收悉,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推动医养结合,是我市当前养老服务工作的重点,同时也是短板弱项。2016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将加强医养结合工作列为全市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2020年将医养结合工作列为《榆林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建立了医养结合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机制,每张床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2万元,同时按照入住老年人数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运营补贴。截至目前,全市共发展民办医养结合机构15家。同时,我市大力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敬老院)医养结合水平,2020年启动实施了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升级改造三年行动,全面提升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照护服务能力。先后对20多所公办养老机构进行了特护改造,确保有意愿入住的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基本实现集中照护服务。并通过设立卫生室或与医院建立协作关系等方式,提升14所乡镇区域敬老院的医养结合能力。我市持续推进乡镇敬老院、乡镇卫生院、农村互助幸福院和村卫生室医养融合改革试点工作,明确要求已经投入运营的城市日间照料中心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建立签约协作关系,开展医养融合。先后建立了36所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医养融合示范试点。今后,我们将持续加强与卫健等部门紧密协作,提升机构、社区医养融合水平,全面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从目前我市养老服务发展情况来看,医养结合养老服务需求大,供给严重不足,发展建设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是大势所趋。后期我局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持续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养老产业发展,加强医疗、企业的融合发展,确保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全面推动榆林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专此答复,不妥之处,请予批评指正

 

                                榆林市民政局

2022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