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47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8-18 15:33     浏览次数:次     来源:榆林市民政局


艾小慧委员:

感谢您对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优化农村老年食堂建设的提案》收悉。对于提案中的建议、意见和要求,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案客观地反映了当前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对策建议也非常中肯到位。这也是我们积极努力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改革方向。近年来,我市加快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特别以国家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以居家和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以经济困难的失能、失独、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为重点,进一步探索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新途径、新方法,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为了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我们目前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一是完善政策支撑体系。近年来,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榆林中心城区新建住宅项目配建邻里中心规划用地管理试行办法》等,市民政局及相关部门相继印发了《榆林市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榆林市民政局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办法》等文件。年内,我们还将出台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等政策文件。

二是健全完善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根据《榆林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围绕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建设城市嵌入式养老服务体系,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提升至了46%在城市街道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8所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闲置资源,采取购买、置换、新建和租赁等方式,加快推进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标准化建设,共资助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08个。着力打造以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为主要模式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互助交流、餐饮临休、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日间照料服务。共资助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2329所,覆盖率80%。

三是开展“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目前已有9个县区启动开展了智慧养老模式,2022年市级层面将启动“榆林市养老服务智慧平台”建设市、县两级联动,通过互联网、物联网、智能终端等先进技术,整合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家政服务、志愿服务等资源,发展“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建设没有围墙的“虚拟养老院”,为广大老年人提供线上信息化、线下实体化服务,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个性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实现养老服务信息化、智能化。

四是全面推进医养融合。市委、市政府将加强医养结合工作列为全市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2020年将医养结合工作列为《榆林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建立了医养结合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机制,每张床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2万元,同时按照入住老年人数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运营补贴。截至目前,全市共发展民办医养结合机构15家。同时,我市大力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敬老院)医养结合水平,2020年启动实施了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升级改造三年行动,全面提升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的照护服务能力。先后对20多所公办养老机构进行了特护改造,确保有意愿入住的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基本实现集中照护服务。并通过设立卫生室或与医院建立协作关系等方式,提升14所乡镇区域敬老院的医养结合能力。我市持续推进乡镇敬老院、乡镇卫生院、农村互助幸福院和村卫生室医养融合改革试点工作,明确要求已经投入运营的城市日间照料中心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建立签约协作关系,开展医养融合。先后建立了36所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医养融合示范试点。今后,我们将持续加强与卫健等部门紧密协作,提升机构、社区医养融合水平,全面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18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榆林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8项社会化养老资金补助制度。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贴标准,医养结合养老服务设施按照每张床位2万元予以建设补助,农村互助幸福院补助标准提高至20万元,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补助标准提高至100万元。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进一步提高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标准,以全面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六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我市将持续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能力提升行动,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关于促进养老护理员职业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精神,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全面实施养老护理员“千人培训计划”,依托省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全市年内培训1000名养老护理员,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全员实现培训合格上岗。并按照“全面加强、提升技能、稳定就业”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人员薪酬激励机制,实行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挂钩机制,逐步形成结构合理、技术达标、爱岗敬业、相对稳定的养老服务工作队伍。

七是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制定出台了《榆林市民政局关9于开展孝老敬老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成立孝老敬老理事会、设立孝老敬老基金、开展孝老敬老评选活动等一系列新举措,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引导约束作用引导家庭子女承担赡养义务不断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目前,全市已有5个县区设立了孝老敬老基金会,积开展孝老敬老工作示范引领家庭子女孝老敬老、争孝比顺。

八是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社会力量管理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养老机构和日间照料中心等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撑。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品牌化、连锁化发展,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商标品牌,建立奖补激励机制,推动形成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养老服务多元供给格局。近年来,我市大力发展养老服务组织和“社工+志愿者”服务队伍,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独、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开展志愿服务,培育各类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600多个。

总之,我们将持续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确保我市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社会参与更加广泛、智慧应用更加便利、人才队伍更加壮大、运行机制更加通畅,为老服务更加精准,全市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提高。

专此答复,不妥之处,请予批评指正。



榆林市民政局

2022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