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40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8-19 15:27     浏览次数:次     来源:榆林市民政局


田苗、张延平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中《关于建立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和建议,对于您提到的问题和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最新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具体以民政部门承担为原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未保法有关要求,市政府成立了以市民政局为牵头单位,财政,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全市37个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畅通了联络机制,同时,十二县区也相应成立本级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我市已实现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市县两级全覆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纷纷建立,为今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发挥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作用,针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2021年10月,市未保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小组专题会议,就关于建立全市未成年人帮教看护基等相关事宜,同市国资委,市公安局,法院,工商联等部门进行座谈,会议上市检察院向各成员单位解读了《榆林市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通过小组专题会议,有关部门初步了解了建立观护帮教基地的目及意义,并表示将结合本部门职责,全力支持观护基地的建设。

通过与市检察院进一步了解得知,截至目前,我市共有观护帮教基地12个,分别是榆阳区检察院依托辖区榆康社区建立的观护基地1个,神木市院与神东天隆集团在其矿山支护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神木市农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神木市未成年人观护基地2个,府谷有3个观护帮教基地,定边有3个观护帮教基地,绥德今年新建立2个观护教育基地,子洲与子洲职教中心建立观护帮教基地1个。榆阳区检察院和神木市院的帮教基地已投入使用,并先后帮教了31人次,助力刑事诉讼顺利进行。横山区先后帮教20人次,均成功回归社会;定边帮教1人,佳县依托妇联、民政等单位帮教6人。

观护帮教基地初步建立,对我市附条件不起诉犯罪未成年人起到了一定帮教效果,但市检察院反馈,要达到帮教基地目的,还需进一步会同相关部门安排形式多样的观护帮教内容,涵盖教育考察、行为矫治、心理矫正、公益劳动、技能培训等内容。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发挥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作用,召开小组专题会议,召集相关部门进行座谈讨论,进一步完善我市未成年人看护帮教基地建立制度,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关于提案答复不妥之处,请提出宝贵意见,我们下一步工作中予以改正。

  

                              榆林市民政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