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436号提案的答复函
榆政民函〔2021〕106号
发布时间:2021-09-03 17:13     浏览次数:次     来源:榆林市民政局

 

赵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南部县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的建议》(第43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社区治理工作,2017年中省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后,我市立足城乡社区治理实际,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在2018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榆字[2018]60号)文件,明确提出从2018年开始利用五年时间建设1000个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农村社区,南部县和横山区每个农村社区概算投资50万元,市财政补助40万元,县区配套10万元;其余北部五个县市区建设资金县级自筹。2018年到2021年,已经实施了601个农村社区,其中南部县和横山区共建成316个,下拨市级补助资金近1.3亿元,农村的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2021年的农村社区建设项目正在积极协调市级补助资金,同时,在编制“十四五”规划时,我们已将农村社区的覆盖率由2018年要求的30%提升到了70%,并提交市发改委,争取在2023-2025年继续实施农村社区建设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将进一步规范村委会的基础建设,拓展村委会的服务功能,提升村委会整体工作水平,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虽然我们在积极争取省市对农村社区的投入资金支持,但各级财政对民生领域整体投入偏低,加之我市特别是山区农村常驻人口逐年减少,致使省市对农村社区的投入有限,县一级基本上不落实市委市政府文件要求的配套资金,农村社区建设资金短缺问题全市普遍存在,还需要我们积极争取和社会各界持续关注。

衷心感谢您对全市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工作的关注,以上是对您提案的答复,不妥之处请指正,我们将进一步修改。

 

榆林市民政局

2021年8月23日

    (联系人:榆林市民政局基政科,电话:819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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