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378号提案的答复函
榆政民函〔2021〕103号
发布时间:2021-09-03 17:08     浏览次数:次     来源:榆林市民政局

王晓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为老年人扩大社区服务,提高社区治理能力建议》(第37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以国家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着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我们的主要举措是:

一是在居家养老方面。我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孝老敬老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成立孝老敬老理事会、设立孝老敬老基金、开展孝老敬老评选活动等一系列新举措,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引导约束作用,引导家庭子女承担赡养义务。目前,全市已有5个县区设立了孝老敬老基金会,积极开展了孝老敬老工作,示范引领家庭子女孝老敬老、争孝比顺。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加大支持引导力度,支持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撑。目前,联合发改、财政等八个部门联合印发了《榆林市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计划年内启动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

二是在社区养老方面。围绕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建设城市嵌入式养老服务体系,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提升至37%。在城市街道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8所。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闲置资源,采取购买、置换、新建和租赁等方式,加快推进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标准化建设,共资助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83个。着力打造以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为主要模式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互助交流、餐饮临休、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日间照料服务。共资助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2266所,覆盖率达到76%。“十四五”期间,我们将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加快构建以养老机构、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为主体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将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提升至90%。

三是在智慧养老方面。通过运用互联网、物联网、智能终端等先进技术,开发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发展“互联网+”居家和社区智慧养老服务。通过为老年人配戴智能手表、安装一键呼叫终端系统等,为广大居家和社区老年人提供线上信息化、线下实体化服务,打造高效、便捷、安全的“虚拟养老院”。我市已有8个县市区开启了智慧养老模式。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力争早日建成市级智慧养老服务综合管理平台,确保“十四五”期间市县两级智慧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今后,我们将立足榆林养老服务发展实际,持续推进我市居家社区以及智慧养老的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机制,全面推动榆林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榆林市民政局

2021年8月23日

    (联系人:榆林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电话:819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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