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310号提案的答复函
榆政民函〔2021〕99号
发布时间:2021-09-03 17:00     浏览次数:次     来源:榆林市民政局

马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空巢老人”问题的建议》(第31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快建立完善农村留守、空巢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切实做好我市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市民政局联合公安、司法、财政、人社、文化、卫计、扶贫、老龄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的方案》,确立了由民政牵头,公安、司法、财政、人社、文化、卫计、扶贫、老龄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农村养老关爱服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了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的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定期对农村留守老年人进行排查,摸底,重点排查经济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留守老年人,准确掌握辖区农村留守老年人的数量规模、经济来源、家庭结构、健康状况、照料情况等基本信息,做到了精准界定、精准排查、精准识别,确保精准定位到村、精准识别到户、精准建档到人。并建立了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每季度上门走访、探望留守老年人,及时了解和评估农村留守老年人生活情况、家庭赡养责任落实情况,将存在安全风险和生活困难的留守老年人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建立档案,一人一册,将相关信息及时更新到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同时为留守老年人提供相应援助服务,切实防范留守老年人生活安全风险。

鼓励引导和扶持公益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发挥农村老年协会、老年人理事会等社会组织作用,重点开展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以互助式养老、结对帮扶、抱团养老等方式方法,组织会员之间采取“一帮一”、“多帮一”、“一帮多”等形式,广泛开展低龄健康老人扶助高龄、失能老人的互助关爱活动。发挥社会工作人文关怀、助人自助的专业优势,通过设立社会工作站点等方式,及时为留守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情绪疏解、精神慰藉、代际沟通、家庭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服务。建立健全农村志愿服务体系,完善志愿服务信息网络,探索建立志愿服务互助循环机制,动员广大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与留守老年人结对帮扶,为留守老年人开展义诊、助餐、娱乐、教育、法律援助等服务。鼓励乡贤人士、社会爱心企业和个人资助开展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

充分发挥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的辐射功能,在满足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为农村低收入老年人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护理照料服务,同时,我市大力提升敬老院医养结合水平,2020年启动实施了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升级改造三年行动,全面提升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的照护服务能力。先后对12所公办养老机构进行了特护改造,确保有意愿入住的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基本实现集中照护服务。着力打造以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为主要模式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互助交流、餐饮临休、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日间照料服务。截止2020年底共资助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2266所,覆盖率达到了76%。

制定出台了《榆林市民政局关9于开展孝老敬老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成立孝老敬老理事会、设立孝老敬老基金、开展孝老敬老评选活动等一系列新举措,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引导约束作用,引导家庭子女承担赡养义务,不断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目前,全市已有5个县区设立了孝老敬老基金会,积极开展了孝老敬老工作,示范引领家庭子女孝老敬老、争孝比顺。

后期,我们将持续推动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的关爱服务,建立健全我市养老服务体系,使全市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提高。

专此答复,不妥之处,请予批评指正。

 

榆林市民政局 

2021年8月23日

    (联系人:榆林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电话:819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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