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250号提案的答复函
榆政民函〔2021〕97号
发布时间:2021-09-03 16:55     浏览次数:次     来源:榆林市民政局


李永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机构养老资源配置的建议》收悉(第250号)。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加快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以国家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以居家和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以经济困难的失能、失独、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为重点,进一步探索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新途径、新方法,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全市现有公办养老机构(敬老院、社会福利院)27所,民办养老机构47所(其中医养结合养老机构15所)。全市有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91所,农村互助幸福院2266所,建成养老床位25000多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超过了40张。我们采取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完善政策支撑体系。近年以,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20多项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发展规划、目标任务、保障措施以及土地支持、税费减免、资金补助等优惠政策。其中建立了9项社会化养老资金补助制度,是全省社会化养老资金补助政策最为健全的地市。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工作规则。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标准的,要通过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配备养老服务设施;已经规划确定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

二是健全完善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根据《榆林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围绕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建设城市嵌入式养老服务体系,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提升至37%。在城市街道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8所。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闲置资源,采取购买、置换、新建和租赁等方式,加快推进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标准化建设,共资助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83个。着力打造以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为主要模式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互助交流、餐饮临休、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日间照料服务。共资助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2266所,覆盖率达到76%。“十四五”期间,我们将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加快构建以养老机构、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为主体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将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提升至90%。

三是开展“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目前已有8个县区启动开启了智慧养老模式,2021年市级层面将启动“榆林市养老服务智慧平台”建设。通过市、县两级联动,运用互联网、物联网、智能终端等先进技术,整合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家政服务、志愿服务等资源,发展“互联网+”居家和社区智慧养老服务,建设没有围墙的“虚拟养老院”,为广大居家和社区老年人提供线上信息化、线下实体化服务,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个性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实现养老服务信息化、智能化。

四是全面推进医养融合。市委、市政府将加强医养结合工作列为全市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2020年将医养结合工作列为《榆林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建立了医养结合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机制,每张床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2万元,同时按照入住老年人数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运营补贴。截止目前,全市共发展民办医养结合机构15家。同时,我市大力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敬老院)医养结合水平,2020年启动实施了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升级改造三年行动,全面提升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的照护服务能力。先后对12所公办养老机构进行了特护改造,确保有意愿入住的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基本实现集中照护服务。并通过设立卫生室或与医院建立协作关系等方式,提升了14所乡镇区域敬老院的医养结合能力。我市持续推进乡镇敬老院、乡镇卫生院、农村互助幸福院和村卫生室医养融合改革试点工作,明确要求已经投入运营的城市日间照料中心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建立签约协作关系,开展医养融合。先后建立了36所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医养融合示范试点。今后,我们将持续加强与卫健等部门的紧密协作,提升机构、社区医养融合水平,全面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我市持续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能力提升行动,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关于促进养老护理员职业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精神,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全面实施养老护理员“千人培训计划”,依托省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先后培训养老护理员1000多人,2021年计划再培训1800名养老护理员,实现全员培训合格上岗。并按照“全面加强、提升技能、稳定就业”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人员薪酬激励机制,实行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挂钩机制,逐步形成结构合理、技术达标、爱岗敬业、相对稳定的养老服务工作队伍。

六是深化养老机构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能力,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消防等部门的联动协同,建立健全风险监测与防控机制,加强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查处惩戒力度,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持续开展了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升级改造三年行动,启动了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升级改造计划,有力提升了政府兜底保障对象的供养服务能力和社会化养老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培育扶持一批标准化示范性养老服务机构,全面推行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和陕西省《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办法和标准》等,2021年内完成养老机构星级等级评定工作。

七是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社会力量管理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养老机构和日间照料中心等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撑。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品牌化、连锁化发展,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商标品牌,建立奖补激励机制,推动形成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养老服务多元供给格局。近年来,我市大力发展养老服务组织和“社工+志愿者”服务队伍,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独、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开展志愿服务,培育各类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600多个。

后期,我们将持续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养老服务领域规范化、标准化、高质量化建设,确保到2022年,我市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社会参与更加广泛、智慧应用更加便利、人才队伍更加壮大、运行机制更加通畅,为老服务更加精准,全市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提高。

专此答复,不妥之处,请予批评指正。

 

榆林市民政局

2021年8月23日

    (联系人:榆林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电话:819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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