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179号提案的答复函
榆政民函〔2021〕92号
发布时间:2021-09-03 16:37     浏览次数:次     来源:榆林市民政局


丁海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建议》(第17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客观反映了当前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医养结合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对策建议也非常中肯、到位,这也是我们积极努力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改革方向。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将加强医养结合工作列为全市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2020年将医养结合工作列为《榆林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建立了医养结合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机制,每张床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2万元,并按照入住老年人数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运营补贴。截止目前,全市共发展民办医养结合机构15家。同时,我市大力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敬老院)医养结合水平,2020年启动实施了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升级改造三年行动,全面提升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的照护服务能力。先后对12所公办养老机构进行了特护改造,确保有意愿入住的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基本实现集中照护服务。并通过设立卫生室或与医院建立协作关系等方式,提升了14所乡镇区域敬老院的医养结合能力。我市持续推进乡镇敬老院、乡镇卫生院、农村互助幸福院和村卫生室医养融合改革试点工作,明确要求已经投入运营的城市日间照料中心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建立签约协作关系,开展医养融合。先后建立了36所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医养融合示范试点。

今后,我们将持续加强与卫健等部门的紧密协作,提升机构、社区医养融合水平,并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持续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养老产业发展,加强医疗、企业的融合发展。同时我们将持续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能力提升行动,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关于促进养老护理员职业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精神,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全面实施养老护理员“千人培训计划”,进一步确保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全员实现培训合格上岗。并按照“全面加强、提升技能、稳定就业”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人员薪酬激励机制,实行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挂钩机制,逐步形成结构合理、技术达标、爱岗敬业、相对稳定的养老服务工作队伍。

 

榆林市民政局   

2021年8月23日  

    (联系人:榆林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电话:819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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