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67号提案的答复函
榆政民函〔2021〕89号
发布时间:2021-09-03 16:19     浏览次数:次     来源:榆林市民政局


九三学社榆林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建议》(第6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以国家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持续在健全政策体系、医养融合、增强智慧应用、壮大人才队伍、通畅运行机制等多个方面精准发力,着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我们的主要举措是:

一是完善政策支撑体系。近年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榆林中心城区新建住宅项目配建邻里中心规划用地管理试行办法》等,市民政局印发了《榆林市民政局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办法》等文件。后期,我们还将出台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健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等政策文件。

二是全面推进医养融合。市委、市政府将加强医养结合工作列为全市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2020年将医养结合工作列为《榆林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建立了医养结合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机制,每张床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2万元,同时按照入住老年人数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运营补贴。截止目前,全市共发展民办医养结合机构15家。同时,我市大力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敬老院)医养结合水平,2020年启动实施了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升级改造三年行动,全面提升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的照护服务能力。先后对12所公办养老机构进行了特护改造,确保有意愿入住的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基本实现集中照护服务。并通过设立卫生室或与医院建立协作关系等方式,提升了14所乡镇区域敬老院的医养结合能力。我市持续推进乡镇敬老院、乡镇卫生院、农村互助幸福院和村卫生室医养融合改革试点工作,明确要求已经投入运营的城市日间照料中心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建立签约协作关系,开展医养融合。先后建立了36所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医养融合示范试点。今后,我们将持续加强与卫健等部门紧密协作,提升机构、社区医养融合水平,全面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18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榆林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8项社会化养老资金补助制度。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贴标准,农村互助幸福院补助标准提高至20万元,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补助标准提高至100万元。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进一步提高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标准,以全面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同时加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独、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提供优质养老服务。

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我市将持续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能力提升行动,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关于促进养老护理员职业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精神,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全面实施养老护理员“千人培训计划”,依托省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先后培训养老护理员1000多人,努力为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输送专业人才,2021年全市将继续培训1800名养老护理员,实现全员培训合格上岗。并按照“全面加强、提升技能、稳定就业”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人员薪酬激励机制,实行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挂钩机制,逐步形成结构合理、技术达标、爱岗敬业、相对稳定的养老服务工作队伍。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护理员薪酬激励机制,率先在全省建立了岗位补贴制度,根据工作年限给予养老护理员每月发放50元、100元、150元的岗位补贴。

五是深化文化养老服务。继续实施“养老服务+文化”行动,市局将继续通过政府资助的方式,在12个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或农村互助幸福院进行试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老年人文化活动,以张扬个性、崇尚独立、享受快乐、愉悦精神为宗旨,通过喜闻乐见的文化服务形式和内容,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多个文化服务项目,因地制宜,量身定制社群活动,充分调动长者及其家人参与文化生活的热情。

六是加强智慧养老模式运用。通过运用互联网、物联网、智能终端等先进技术,开发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发展“互联网+”居家和社区智慧养老服务,通过为老年人配戴智能手表、安装一键呼叫终端系统等,为广大居家和社区老年人提供线上信息化、线下实体化服务,为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服务预约、物品代购及其他个性化服务,打造高效、便捷、安全的“虚拟养老院”。我市已有8个县市区开启了智慧养老模式。

总之,我们将持续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确保到2022年,我市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社会参与更加广泛、智慧应用更加便利、人才队伍更加壮大、运行机制更加通畅,为老服务更加精准,全市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提高。

专此答复,不妥之处,请予批评指正。

 

榆林市民政局

2021年8月23日

    (联系人:榆林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电话:819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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