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四届人大八次会议第132号建议的答复函
榆政民函〔2021〕115号
发布时间:2021-09-02 16:02     浏览次数:次     来源:榆林市民政局


张治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绥德县枣林坪部分行政村划归吴堡县管理实现该区域产域融合发展的建议》(第13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详细介绍了吴堡产业园区的基本情况、发展规划以及制约园区发展的土地因素等,建议“将靠近吴堡的绥德西河译村、石岔村、塔则沟村等10个行政村纳入吴堡行政区划”您的建议我认为可能更加符合吴堡产业园区的发展,但是在行政区划调整上难以实现。我们目前的行政区划是建国以后划定的,1999年全国区划界限进行了核定,逐级报国务院审批。根据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更改勘定的界线,如确实需要调整的各级政府报国务院审批,而且一事一议,事先要做相关的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当地群众的满意度调查等工作,还要绥德县政府的同意,然后逐级上报,因此您的这个建议基本上不能实现。建议您在不改变行政区划的基础上,可让市政府领导牵头,召集吴堡、绥德两县以协议的方式征集工业园区用地,这样也许可以解决您说的园区用地问题。

感谢您对区划工作的热切关注。


榆林市民政局

2021年8月23日

    (联系人:榆林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电话:819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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