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352号提案的答复函
榆政民函〔2020〕98号
发布时间:2020-09-28 10:52     浏览次数:次     来源:榆林市民政局

 类别:A     签发人:温建刚

刘竹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老有所养的新路径-老幼一体化的建议》(第35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继续巩固家庭养老这一基础不动摇的建议。“百善孝为先”,孝老敬老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优秀传统美德,是家庭和睦、社会安定的基础,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我们也积极倡导家庭养老的传统美德。2019年,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孝老敬老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发挥家庭子女养老主体作用积极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引导约束作用,引导子女与贫困老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主动定期交纳赡养费。并通过建立孝老敬老基金的模式,教育激励引导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同时,通过开展“孝老敬老家庭”、“孝敬之星”等评比活动,将赡养老人作为重要内容和标准,抓好逐级评选、宣传教育、展示推广等环节,不断促进老有所养。

二是关于加快社区养老服务建设的建议。2020年,我们积极争取民政部、财政部将我市列为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并将以此为契机,以居家和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以经济困难的失能、失独、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为重点,积极探索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新途径、新方法,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起草制定了《榆林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了13类23项工作任务,量化了具体工作指标,明确了时间节点、部门和县市区工作职责以及保障推进措施,于5月12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6月17日市委深改会议研究通过,即将印发。力争2022年,使我市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社会参与更加广泛、智慧应用更加便利、人才队伍更加壮大、运行机制更加通畅,为老服务更加精准,全市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提高。

三是关于适度发展养老机构的建议。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榆林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制定和实施照顾老年人服务项目的意见》、《榆林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补助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从土地支持、税费减免、设施建设、资金补助等多个方面建立完善了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大力支持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民办养老机构47所,其中医养结合机构15所。今后,我们将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持续完善政策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养老机构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是关于加强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的建议。近年来,我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坚持将养老资源向居家社区服务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失能半失能老人倾斜的工作思路,加快推进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强化服务功能、规范运营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2013年以来,全市共累计资助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建成1660所,2020年底,全市将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2266所,农村互助幸福院覆盖率将达到76%,2021年实现覆盖80%以上。为广大农村空巢、独居、留守老年人提供了一个互助交流、餐饮临休、文化娱乐、精神慰藉为主的日间照料服务平台。从人社部门了解到,我市将持续健全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五是关于城镇社区养老的问题。我市将城镇社区养老列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的重要内容,着力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建设,在城市街道建设嵌入式养老服务网络每个街道建设1所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每年资助建设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或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40所,到2022年底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六是关于老幼一体化的问题。目前,城区幼儿园配建问题经专项整治后基本得到了有效解决,但是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政策迟迟难以落实,导致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场所落实难,已成为阻碍城镇居家和社区养老的最大障碍。我们民政部门也在长期呼吁政府和规划、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全面落实中省市政策文件,要保障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在制定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完善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工作规则,配套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要及时交付当地民政部门或街道用于养老服务。同时,希望委员也能够持续关注这一问题,向有关部门进行建议,推进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政策的落实,推动老幼一体化建设,从而彻底解决养老这一民生难题。

专此答复,不妥之处,请予批评指正。

 

榆林市民政局      

2020年9月2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榆林市民政局养老服务  819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