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345号提案的答复函
榆政民函〔2020〕105号
发布时间:2020-10-20 09:50     浏览次数:次     来源:榆林市民政局

类别:A     签发人:温建刚

王军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女客聚会”活动加强正确引导的建议》(第34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据我们了解,“女客聚会”是近一两年兴起,活动基本上由外嫁女提议牵头,属于妇女个人自发行为,多数还邀请乡镇村妇联及有关人员参加,今年组织“女客聚会”活动较少。

为了进一步引导村民形成良好的乡村文化,2019年9月我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政法委、市文明办、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妇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盖章的实施意见》(榆政民发[2019]82号),要求到今年年底全市所有村委会和社区普遍修订完成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使其成为维护生产生活秩序、构建平安和谐社区、崇尚法治精神、引领乡风文明的有力抓手。同时,明确提出村规民约要弘扬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等传统美德,针对了滥办酒席、攀比炫富、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拒绝赡养老人等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有相应的惩戒措施。近期下乡检查农村工作时也注意到每个村基本上都有村规民约,并且通过模范村评选、村级红黑榜等方式进行公示,引导村民遵守村规民约,对引导乡风文明起到一定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工作,及时指导村级将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盲目攀比等类似“女客聚会”活动列入村规民约进行规范和引导,探索由村委会审定活动内容,力争将此类活动筹集资金用到发展生产和孝敬老人等本村公益事业上。同时,建议纪委和妇联等部门从限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与活动,引导妇女参与家乡发展致富和孝敬老人等本村公益事业,杜绝出现盲目攀比、铺张浪费等聚集性活动。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全市基层工作的关心,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全市农村工作。

 

榆林市民政局     

2020年10月1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榆林市民政局基政  819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