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98号提案的答复函
榆政民函〔2020〕98号
发布时间:2020-09-29 10:30     浏览次数:次     来源:榆林市民政局

类别:A     签发人:温建刚

高云霄委员: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加快我市社会养老体系建设的建议》(第9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客观的反映了当前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对策建议也非常中肯到位。这也是我们积极努力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改革方向。2020年,我们积极争取民政部、财政部将我市列为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并以此为契机,以居家和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以经济困难的失能、失独、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为重点,积极探索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新途径、新方法,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主要工作举措是:

一是制定改革试点方案起草制定了《榆林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了13类23项工作任务,量化了具体工作指标,明确了时间节点、部门和县市区工作职责以及保障推进措施,于5月12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6月17日市委深改会议研究通过,即将印发。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市县两级党委、政府成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有效开展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跟踪指导、绩效考核、检查评估、综合监管等各项工作。

三是完善政策支撑体系。今年以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榆林中心城区新建住宅项目配建邻里中心规划用地管理试行办法》等,市民政局及相关部门相继印发了《榆林市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榆林市民政局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办法》等文件。年内,我们还将出台加强人才队伍、健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等政策文件。

四是落实设施配建政策。将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政策纳入了改革试点内容,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工作规则。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标准的,要通过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配备养老服务设施;已经规划确定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

五是开展“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目前已有5个县启动开展了智慧养老模式,2020年在支持2个县启动开展智慧养老。2021年底各县市区开展“互联网+养老服务”。市、县两级联动,通过互联网、物联网、智能终端等先进技术,整合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家政服务、志愿服务等资源,发展“互联网+”居家和社区智慧养老服务,建设没有围墙的“虚拟养老院”,为广大居家和社区老年人提供线上信息化、线下实体化服务,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个性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实现养老服务信息化、智能化。

六是全面推进医养融合。近年来,市民政局、市卫健委持续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并将此项工作列为改革试点重要内容。持续推进乡镇敬老院、乡镇卫生院、农村互助幸福院和村卫生室医养融合改革试点工作,计划3年内全市所有敬老院、有条件的农村互助幸福院要不同程度实现医养融合。已经投入运营的城市日间照料中心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建立签约协作关系,开展医养融合。2020年培育6所城市日间照料中心开展医养融合、2021年实现运营的城市日间照料中心、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全面开展医养融合。

七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18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榆林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8项社会化养老资金补助制度。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贴标准,医养结合养老服务设施按照每张床位2万元予以建设补助,农村互助幸福院补助标准提高至20万元,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补助标准提高至100万元。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进一步提高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标准,以全面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八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印发的《陕西省关于促进养老护理员职业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精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紧密协作,持续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培养力度,努力实现全市养老护理员100%持证上岗。同时,全面落实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制度,及时发放补贴资金,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九是推动社会力量参与。近年来,我市大力发展养老服务组织和“社工+志愿者”服务队伍,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独、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开展志愿服务,培育各类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637 个。

总之,我们将持续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确保到2022年,我市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社会参与更加广泛、智慧应用更加便利、人才队伍更加壮大、运行机制更加通畅,为老服务更加精准,全市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提高。

专此答复,不妥之处,请予批评指正。

 

榆林市民政局       

2020年9月2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榆林市民政局养老  819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