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13号 提案答复的函
榆政民函〔2019〕57号
发布时间:2019-06-20 09:20     浏览次数:次     来源:榆林市民政局

民盟榆林市委:

您委提出的《关于我市行政村撤并问题多亟需解决的建议》(第1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镇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陕办字[2014]30号)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镇村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榆办字[2014]93号)精神,我市2014年全面推进镇村综合改革工作,撤乡并镇工作是按照我市实际情况进行的,目的是合理调整乡镇规模和布局,有利于精简机构,减少乡镇行政人员和财政开支,有利于优化小城镇体系结构,促进小城镇建设。由于我市部分县市区是先撤并后换届的,因此导致在撤并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目前,行政村撤并问题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撤乡并镇后,离镇政府较远的村庄只是少数的村庄,给村民带来生产和生活不便等问题是暂时的,我们会尽力做好村集体资产处置问题,妥善处理好村民切实利益问题和矛盾纠纷并以方便村民办事、靠近区域中心等原则,合理选择村委会驻地。在村干部待遇问题方面,我们会按照中、省有关村干部的补贴标准做进一步落实。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会不断完善,乡镇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会得到不断提高。

此外,我们将开展调查研究,在摸清楚撤并村的人口数量、土地面积、自然资源、风俗习惯、交通、水利现在、经济发展特点和资源优势、村干部的结构等方面的基础上,认真拟定方案,使方案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通过实地调研了解行政村撤并后具体存在的问题,参照你们的建议,做好调整工作,尽快拿出方案,上报市委、市政府研究。

再次感谢你们对区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榆林市民政局

2019年6月1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榆林市民政局区划办  3687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