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172号 提案答复的函
榆政民函〔2019〕56号
发布时间:2019-06-20 15:18     浏览次数:次     来源:榆林市民政局

鱼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榆林市城市道路名称的建议》(第17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城市道路命名混乱、一路多名和多路一名的现象,诚然如您所说,由于我市道路命名主体不明确,建规部门在规划、修建道路时对城市道路进行了命名,交管部门也在道路修建时悬挂了相关的道路指示牌,而高新区的道路命名、管理一直由高新区管委负责。但是按照地名管理办法,凡是自然实体、道路的命名均由地名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这样就出现了一路多名,和多路一名的现象。

二、您在提案中提到的沙河路、东环路等,都属于开发区区域,因为体制原因,一直由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具体负责。2018年开发区办事处成立以后,这块工作应该归榆阳区民政局,目前还没有移交各办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开发区地名命名、管理工作。

三、近年来,我市的城区范围规划建设速度较快,许多新建的道路命名出现了弊端,如您提到的榆马路、榆麻路、草榆路、苏榆路等路段的命名,都是由建规部门、交管部门修建道路时起名得来。按照程序我市城区中心的道路命名在过去一直由榆阳区民政部门负责,然后向我局申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批复后命名。

四、(1)成立榆林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领导小组,对城区不规范的地名进行清理整治;(2)为了彻底解决我市地名命名中的混乱现象,近期我们将研究出台《榆林市名地管理里办法》,进一步明确地名命名的主体单位;(3)并在近期与相关单位召开一次座谈会,就地名命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捋顺地名管理中的混乱局面,清理整顿不规范地名。对已经挂牌的地名在不影响广大市民生活的前提下,尽量的、清理规范。(4)今后我们将成立地名命名专家库,对新建道路命名除了邀请相关专家讨论,还会征求政协委员意见,并在网上广泛征求市民的意见建议。

榆林市民政局

2019年6月1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榆林市民政局区划办  3687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