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榆林在行动系列报道之一
发布时间:2019-06-11 16:29     浏览次数:次     来源:榆林日报 吕晶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首战告捷、再掀新一轮强大攻势的“转段之年”,也是黑恶势力企图隐身变色、躲避锋芒的“蛰伏之年”,还是扫黑除恶难度累积、瓶颈显现的“攻坚之年”。

       自“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统筹谋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可靠的基础。根据市委安排部署,我市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在打击中做到“三个结合”,紧盯“三个区域”,狠抓“两个行业”。通过召开动员大会、电视电话会、推进会、领导小组会、扫黑办主任会、专题培训会,强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围绕三年总目标,主动作为,向黑恶势力发起一轮又一轮凌厉攻势,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组织领导

       为了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省有关会议精神,我市定期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具体推进措施。紧盯“关键少数”,通过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专项巡察、召开培训会、给各县市区和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的“一封信”等方式,不断夯实各级“一把手”、政法机关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政治责任。市委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巡察工作重点,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综合治理等方面开展了4次督导检查,发现各类问题43个,全部进行交办整改。

       在组织领导方面,市委常委会先后8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市委书记戴征社明确要求在打击中做到扫黑除恶与基层“两委”换届、优化营商环境、舆论环境整治三个结合,紧盯城中村、边缘村、城乡结合部三个区域,狠抓涉煤、涉矿两个行业,坚持长效长治。市长李春临5次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上成立了以政法委书记任组长,34个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抽调20名精干力量充实到市扫黑办,队伍日益壮大。

       与此同时,全市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同级党委政法委牵头,负责总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

       紧锣密鼓传达 全面细致安排

       2018年1月25日,市委政法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1月23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精神。

       1月27日,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召开。

       2月7日,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后,市委政法委专题研究部署,起草榆林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

       2019年1月17日,我市召开2019年第一次榆林市委政法委全体委员会议,传达学习中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1月31日,榆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在新闻大厦发布厅举行。

       2月14日,陕北片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座谈会在榆林市召开。

       2月15日,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召开。会议强调,要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以深挖“保护伞”为工作方向,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

       一系列紧锣密鼓的安排,一件件全面细致的部署,是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助推器。

       5月16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召开。会议指出,去年以来,全市紧紧围绕“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破获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打掉了一批黑假记者,深挖彻查了一批“保护伞”,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战果。会议强调,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集中攻坚之年,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榆林实际,认真总结规律,完善策略方法,保持强大攻势,坚持整体推进、团结协作、敢于担当,力争取得新的更大成效。要紧跟中央和省委部署,扭住关键、突出重点,坚持在标本兼治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要结合扫黑除恶逐级承诺制,开展线索大排查大清底行动,聚焦11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严查快办涉黑涉恶案件,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与“以案促改”相结合,组建专班,抽调精干力量深挖彻查“不见伞”的大案要案,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按照“属地管理”“部门主管”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协作配合,创新办案机制,严格考评奖惩,加大宣传引导,维护全市长期稳定和谐发展大局。

       加强直查直办 开展督办约谈

       安定有序、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必要保障。在一项项强有力举措的推动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捷报频传。

       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基层“反腐”“拍蝇”同步推进,在打击黑恶势力的同时,有力铲除其滋生土壤。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三类问题,在加强直查直办的同时,通过督促指导、抽查复核、通报问责等方式,加大对下级纪委监委督查督办力度。

       为进一步调动各级各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夯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责任,形成合力,结合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际,2019年4月9日,市扫黑办印发《榆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办约谈制度》。制度规定,督导约谈对象主要是县市区、管委会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政法部门负责人,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督办约谈主要采取发督办函、实地督导、领导约谈的方式进行。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一般性问题,由市扫黑办向督办对象单位发书面督办函,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一些重点突出问题,采取领导约谈、实地督导的形式进行,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决定约谈,必要时由市委书记、市长进行约谈。

       据市扫黑办主任郭明雄介绍,督办约谈的主要情形包括落实中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到位,对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不按要求认真排查,或者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者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或者对上级批示案件查办不力,对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疏于监督管理,致使职责范围内出现涉黑涉恶违法问题,或者本单位人员有涉黑涉恶问题,以及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进行督办约谈的其他情形。接受督办约谈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要按规定及时予以整改,并在1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