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各地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布时间:2019-04-24 09:44     浏览次数:次     来源:榆林日报

       4月17日,市中院对府谷法院审理的曹某某、雷某某、张某某等14人敲诈勒索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二审宣判。

       经审理查明,以曹某某、雷某某、张某某为首的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雇佣方式纠集其他11名被告人,形成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组织,从2015年5月份起至2017年6月份两年时间里,盘踞在府店公路的红草沟煤检站附近、孤山超限站附近、转龙湾收费站等地以逼停油罐车、砸车、打人等方式,向过往的油罐车司机索要50—100元不等的“曹某某带车费”。被告人曹某某、雷某某、张某某组织、指挥犯罪集团,并统一收取非法所获赃款,向其他成员发放工资。曹某某等14名被告人先后向317名被害人敲诈勒索人民币约124万元。

       府谷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某等1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胁、要挟等手段,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雷某某、张某某、曹某某作为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依法从重处罚。府谷法院以被告人曹某某等14人犯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相应罚金。

       宣判后,原审被告人曹某某等8人不服,向榆林中院提起上诉。

       榆林中院对73宗案卷逐一查阅,讯问了各上诉人和原审被告人,依法指定了11名辩护人,听取了各辩护人意见,进行了认真评议。

       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曹某某等8人及原审被告人江某等6人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标准,原判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近日,府谷县城关派出所走进集贸市场开展扫黑除恶和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民警通过悬挂宣传条幅、现场设立咨询台、宣讲扫黑除恶知识和案例等形式,让广大群众熟知扫黑除恶和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的相关知识,动员他们积极检举涉黑涉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4月10日,神木市孙家岔派出所邀请市公安大队民警向辖区30余家行业场所和小场所的责任人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宣讲活动,宣讲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表现形式以及打击黑恶势力的有关法律常识,对重点打击的12种“黑恶势力”进行了详细讲解。

       4月11日,神木市人民路派出所认真组织学习“两高”“两部”4月9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黑财产”“套路贷”“软暴力”刑事案件的四个意见。并结合工作实际,就黑恶势力的认定、“软暴力”的概念、“套路贷”的基本特征等进行详细解读。

       近日,神木市高家堡、店塔交通民警走进大街小巷、农村、辖区企业悬挂扫黑除恶横幅、张贴扫黑除恶海报,不断提高辖区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率。发送扫黑除恶短信,印制海报,制作宣传口袋,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利用辖区内各企业显示屏进行扫黑除恶宣传,并制作宣传卡座,发放给辖区内各酒店宾馆、路边小店。

       神木市尔林兔派出所采取外宣与内宣结合、网上与网下同步、广泛知晓与精准宣传互补的方式,着力构筑扫黑除恶全方位宣传攻势。民警深入各村组、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区域,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与镇政府包村干部一道积极开展入户走访,全方位征集线索。突出对旅游景区、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及金融公司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宣传。

       4月10日,榆阳区检察院在门户网站上开辟“扫黑除恶”宣传专栏,持续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该栏目重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的重要意义,及时、准确、高效地反映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着力提升社会公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近日,榆阳区兴中路社区开展“扫黑除恶知晓率”宣传活动,提升群众扫黑除恶知晓率和满意度。该社区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引导辖区居民准确把握黑恶犯罪特征、精准提供举报线索,鼓励辖区居民勇敢地维护自身利益。同时,在小区、学校等辖区重点区域张贴举报公告,确保群众随时能看到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区稳定,让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更加深入民心。

       近日,榆阳区长虹路社区联合辖区单位志愿者持续开展“扫黑除恶 弘扬正气”宣传活动。通过集中宣传的方式,在醒目位置悬挂标语横幅、音响播报,向过往居民发放扫黑除恶宣传知识彩页、宣传手册,利用社区微信公众号,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集中宣传,向群众介绍扫黑除恶的问题情形、社会危害等相关内容,鼓励大家积极检举提供线索,揭发黑恶势力“保护伞”。

       4月11日,定边县司法所走进苏州新区希望小学,开展以“扫黑除恶,预防校园欺凌,共创和谐校园”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活动。

       活动现场,司法宣讲员牛荣荣结合校园欺凌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向学生讲述了校园欺凌的基本定义、类型、形式、具体行为和扫黑除恶的打击重点,引导学生在面对黑恶势力时学会自我保护,提醒学生远离社会上的不良青年,少去游戏厅和网吧,坚决抵制不良风气,弘扬社会正气,防止黑恶势力向学校渗透。最后,司法所干警向学生们赠送法律书籍1000余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