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民政局:“四项措施”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1-09-24 10:57     浏览次数:次     来源:佳县民政局


今年以来,佳县民政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时效性不强问题”,坚持突出重点、协调联动、系统推进,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际成效,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强化部署抓推进

及时制定印发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整治重点,夯实工作责任,持续推进整改,建立“月统计、月汇总、月报告”工作机制,在市民政局官网设置专项整治工作专栏,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和拓宽获取民政领域各类问题线索的渠道。同时,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与财政、医保、住建、人社等部门建立定期协商制度,研究解决社会救助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急难个案,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为专项整治走深走实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精准救助保民生

以省民政厅、省扶贫办印发了《全省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入贯彻执行市民政局《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通知》,持续落实好“困难家庭刚性支出减扣”、“分类施保”、“渐退帮扶”、重病重残对象单人纳入保障等政策,全面开展对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的摸底排查工作,将符合低保、特困供养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对符合低收入家庭认定条件的及时纳入低收入家庭系统,进一步巩固拓展兜底脱贫成果。2021年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工作开展以来,及时清退不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284户493人,新增纳入农村低保940户1475人。开展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情况摸排,新增纳入农村特困供养64人,将有集中供养需求的47人安排入住敬老院,纳入分散供养17人。截止目前,有效保障13298名农村低保对象和1805名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4394.43万元、农村特困供养金981.18万元。同时,积极组织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目前已认定1694人,为住建、医保等部门开展相应救助打牢基础。

三、简化程序提效能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的通知》,将全县低保、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镇(办、中心),进一步缩短工作时限,打通服务困难群众“最后一米”。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等困难群众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申请临时救助时不再核对其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小额和紧急情况临时救助实现镇(办、中心)直接审批,使困难群众救助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对有特殊重大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提高临时救助额度,充分发挥民政“e救助”平台作用。所有保障资金实现按月及时发放,做到救助及时。

四、转变作风优服务

佳县民政局成立工作专班,对各乡镇专项整治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查看各项救助政策落实、申办程序流程、对象公示、档案管理和资金发放等情况,督促基层规范社会救助事项办理程序,提升为民办事能力和服务质量。定期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推进和督查情况汇报,对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及时整改查处,切实纠正民政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倾向性、苗头性、潜在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