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民政局开展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暨慰问活动
发布时间:2021-05-20 15:36     浏览次数:次     来源:榆林市民政局

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各族少年儿童重要寄语精神,加强《民法典》有关儿童保护普法宣传,落实民政部组织开展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我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儿童基本权益,促进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榆林市民政局于去年启动了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活动,拟利用一年左右时间,对全市12个县(市、区)的儿童督导员、村()儿童主任、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政策宣讲。活动旨在培训和指导广大儿童督导员、村()儿童主任,提升业务素质、提高关爱服务技能,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引导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截止去年年底,分别在佳县、绥德和吴堡三个县开展了第一期政策宣讲活动,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为持续推动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实现全市所有县(市、区)全覆盖。517日至19日,市未保中心主任雷祥鹏带领宣讲团等一行5人,分别赴神木市、横山区和府谷县开展了第二期政策宣讲活动暨慰问活动,各县(市、区)及乡镇民政专干、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儿童福利院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及部分困境儿童及监护人参加了此次活动。宣讲会共有三项议程。



 

首先,陕西宇内律师事务所王洋洋、邸飞两位律师就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亮点解析,并分别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六个方面详细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条文,结合实际案例对法律知识进行了深入剖析,以案释法、以事论法,向与会人员普及了未成年人有哪些合法权益,以及当未成年人的权力受到侵害时,如何得到保障。



 

接下来,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杨潇教授从家庭监护、儿童安全自护、亲情沟通、工作履职等方面展开了业务培训。他强调,作为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进一步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保障儿童基本权益同时日常生活中要掌握沟通交流方式方法加强亲情关爱。在工作履职方面,村(居)民委员会和儿童主任要秉持爱岗敬业的精神,落实工作职责,在掌握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的工作方法基础上,提升信息排查、家庭教育指导、随访监护等方面的工作履职能力,提高儿童工作队伍业务水平



宣讲结束后,参会领导及宣讲团成员为到场的每位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都发放了书包、文具盒、洗手液和保温杯等生活和学习用品,并叮嘱他们要好好学习,自立自强。  

本次宣讲活动榆林市民政局培养县(市、区)及乡镇儿童督导员、村级儿童主任良好的学习、履职意识,提高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积极推进榆林市儿童福利工作进程的重大举措,同时也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活动要求的又一重要举措,为各县(市、区)开展“政策宣讲进村()”活动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下一步,榆林市民政局将不断探索多种措施提升基层儿童工作队伍业务能力和宣讲水平,在确保政策宣讲活动常态化开展的基础上,做到主动把政策送上门、送到位,织就一张“有温度,有力度,有专业”的儿童关爱保护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