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底保障助脱贫(十一)
横山区:扎实推进政策落实,兜住基本生活底线
发布时间:2020-12-30 16:47     浏览次数:次     来源:横山区民政局


横山位于陕西北部、榆林中部偏西,地处毛乌素沙漠与黄土高原过渡地带,辖13个镇、5个街道办、1个国营农场,214个行政村,总面积4333平方公里,总人口38.35万。五年来,横山区民政局紧紧围绕全区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战略目标,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基本民生保障,充分发挥了兜底保障工作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工作成效

脱贫攻坚以来,通过专题会议、电视电话会议、微信等多种方式学习了习总书记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指示和中省市兜底保障相关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兜底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多次召开全区民政专干业务培训会议,组织宣传队伍下乡对乡镇领导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不断强化我区扶贫队伍的业务能力。充分利用多媒体、宣传页、微信等多种方式宣传民政兜底脱贫政策,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

二、健全救助机制,完善保障制度

以保民生为目的,建立健全各项机制,完善保障制度,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一是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制度统筹衔接,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积极妥善解决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二是健全困难群众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全区下发了《榆林市横山区完善困难群众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实施办法》,跟踪研判脱贫监测户、边缘户以及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困难农户,提前采取干预措施,消除返贫致贫风险。三是完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各村组建困难群众“急难问题快速响应服务队”,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群众的生活困难,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四是健全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制。区民政局加强与区扶贫部门、区医疗保障部门、区残联、区人社和区老龄办等多个相关部门的信息核对,提高我区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工作的精准性,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加强政策衔接,巩固脱贫成果

实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切实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密切配合区扶贫部门,将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并针对不同致贫原因予以精准帮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区民政局研究制定了《榆林市横山区民政局全面开展兜底保障“三排查三清零”实施方案》,着力加强对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三类重点对象排查,确保剩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如期脱贫。2020年,全区未脱贫户1486人(死亡10人)中1461人实施兜底保障政策。全区脱贫监测户(129户457人)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81户192人,实施特困供养政策1户1人。全区边缘户(176户640人)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127户288人。剩余47户监测户和49户边缘户,依据家庭实际情况,不同程度的实施了临时救助政策,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0万元,实现兜底保障政策在全区监测户和边缘户中100%全覆盖,降低监测户、边缘户的返贫风险。

四、聚焦脱贫攻坚,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脱贫攻坚开展以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保障基本民生,助推精准扶贫方面的重要作用,与其他扶贫政策形成合力,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五年来,全区投入社会救助资金3.63亿元。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5827户,13775人(其中建档立卡人口4218户10214人),发放低保金1.07亿元(其中建档立卡9131万元);供养特困对象2126户,2232人(其中建档立卡1833户1929人),发放供养资金3436.9万元(其中建档立卡发放供养金2832.4万元);实施临时救助31103人次(其中建档立卡771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6603.7万元(其中建档立卡1419.2万元);落实建档立卡残疾人两项补贴4196人,支出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3226.4万元。



 

五、落实落细兜底政策,应保尽保

(一)农村低保方面。2020年4月和6月先后两次召开提升农村低保覆盖率工作会议,重点对未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边缘户、监测户、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受疫情影响收入骤减的困难家庭以及农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类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救助对象应纳尽纳,应兜尽兜。全年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3369户,7186人(其中建档立卡2202户4902 人)。发放保障金3180.9万元(其中建档立卡2360.3万元)。

(二)农村特困方面。全力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转集中供养工作,在充分尊重特困对象本人意愿的基础上,将所有意愿入住敬老院的特困对象全部实施集中供养服务。对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明确落实好监护责任人,100%签订四方协议,督促落实监护责任。2020年累计供养农村特困供养人员597户,697人,发放特困供养资金669.7万元(其中供养建档立卡对象545户641人,发放供养资金461.4万元)。目前全区集中供养农村特困对象116户,127人。

(三)临时救助方面。加大临时救助投入,特别是对由疫情导致突发性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的救助,加强对未脱贫户、边缘户和监测户关注力度,适当提高救助标准,优化审批流程,缩短救助时限。继续采取由镇(办事处)自行审批发放,报民政局备案制度。各镇(办事处)建立了3-5万元的临时救助储备金,将镇(办事处)审批权限提高到了3000元/户;对因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造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可能危及群众生命、身体健康等严重后果的,实施先行救助,待紧急情况解除之后再补齐审核审批手续,更好的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防返贫”作用。

(四)残疾人两项补贴方面。严格按照省、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规范发放流程。2020年对4781名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资金474.5万元(其中对2656名建档立卡发放两项补贴资金258.2万元)。

(五)儿童福利方面。全面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目前保障孤儿4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0人,2020年共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52.3万元,下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金92.1万元。各镇(办)设立了儿童督导员一名、各村(居)民委员会设立儿童主任一名,全面落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

在以后工作中,横山区民政局将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不断完善社会救助长效机制,加强对已脱贫但收入不稳定、边缘户以及监测户等对象的监测和预警,优化、简化救助程序,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切实兜住兜牢基本生活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