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献民政力量,聚力脱贫攻坚
——府谷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8-04 10:12     浏览次数:次     来源:府谷县民政局


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府谷县民政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指示精神,通过业务知识分享,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用足用活各类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强化“两不愁”助力“三保障”,扎实推进社会保障兜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应纳尽纳,筑牢兜底保障最后一道防线

开展在册贫困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户、致贫风险户“四类人群”排查,将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未脱贫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我县共有未脱贫人口1151户1333人,纳入农村低保范围248户386人,纳入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893户925人。享受孤儿政策4人(1名孤儿大学生);非低保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人,共计落实兜底措施1142户1316人,占未脱贫人口的98.79%。脱贫监测户23户50人,其中,纳入农村低保范围19户41人,占到82.00%。边缘户66户155人,其中死亡6人,纳入农村低保范围57户126人,纳入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1户1人,纳入孤儿保障范围1户2人,共计落实保障措施59户129人,占到86.57%。

应保尽保,低保兜底保障作用明显增强

    942192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及时纳入农村低保范围43名低收入群体中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人口纳入救助范围,落实低保“单人保”政策;3460名农村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实施“分类施保”;对68户160人实现就业或接受扶贫开发项目取得收入尚不稳定,且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实行“渐退帮扶”政策。通过开展提升农村低保覆盖率专项行动,落实就业成本扣减、刚性支出核减,截止目前,共计纳入农村低保3393户6574人,发放救助金 859.33万元,低保覆盖率提升至3.206%。




应养尽养,特困供养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900户934名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及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发放特困供养金303.55万元。根据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结果和服务需求,及时发放护理补贴 135.70万元。稳步推进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加强管理服务队伍建设,提升集中供养水平;开展分散供养人员集中供养意愿调查,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且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都能得到集中供养服务。

应救尽救,临时救助解难程序优化凸显

提高防返贫检测,建立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和贫困对象主动发现机制,每年分两次向各镇(便民服务中心)下拨临时储备金,由各镇(便民服务中心)直接解决因紧急突发事件造成的困难,防止贫困户返贫。对因受新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及其他重大灾害、疾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67户175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临时救助,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线、救急难”功能,通过“线上”传递相关资料,积极开展先行救助,提高困难对象救助工作的时效性,疫情结束后再补齐相关手续。截止目前,对全县645户1099名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安排救助资金295.5万元。




应补尽补,残幼群体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为1-4级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1-3级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低收入残疾人和其他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成人60元/· ,未成年人100元/·月;为一级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多重残疾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 120元/·  ,二级标准为100元/· 。上半年为5182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资金230.31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650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48人。落实了65名孤儿、22名孤儿大学生和80名事实无人扶养儿童的分类保障措施,共计发放保障资金122.96万元;完善了“三留守”人员信息台账,并落实定期探访制度,申报“儿童之家”项目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