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榆阳民政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0-02-08 15:29     浏览次数:次     来源:榆林市民政局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严峻防控形势,1月26日以来,榆阳区民政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区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和中省市民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立足实际,多措并举,积极防控,有效保障了民政兜底保障对象、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取消2月2日预约结婚登记办理,并对未来在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特殊登记日期(如2月14日情人节)一律实行预约登记、分时办理,严防人员扎堆造成疫情蔓延和传播。

二、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养老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一版)》《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一版)》有关要求,对榆阳区儿童福利院和全区各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严禁外来人员(包含儿童和老人亲属、朋友)慰问探视和院内儿童、老人外出。并严格按要求进行开窗通风、消毒杀菌、食品采购等安全防护工作。同时,全面关停全区城镇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

三、加大临时救助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下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救助资金225万元,对因肺炎疫情造成生活困难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对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而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家庭,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专项救助。同时,放宽临时救助户籍地申请限制。对因探亲、旅游、务工等原因造成的非户籍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和因阻击疫情传播而滞留、隔离的流动人员,均由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直接予以临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