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民政精准发力 全面夯实兜底保障工作
发布时间:2018-06-04 00:52     浏览次数:次     来源:陕西民政
      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绥德县民政局按照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民政跟着扶贫走、兜底围绕脱贫做”的工作思路,全面落实城乡低保等政策,助推兜底保障战役。

一是精准识别农村低保对象。在脱贫攻坚中,落实好低保政策,把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保障范围是民政兜底工作的首要任务。2017年以来,绥德县民政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农村低保进行重新复核认定,工作中坚持“应保尽保、以户施保”政策,健全收入核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的低保对象认定机制。解决了多年来“抽人保”、“分户保”的顽疾,打造阳光低保、法治低保。截止目前该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县共认定农村低保对象2915户,6013人,其中进入建档立卡2762户5761人。

二是依法核实城市低保对象。从今年1月份起,绥德县民政局严格按照《榆林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通过信息比对、邻里走访、入户调查等方式对全县城市低保对象开展复核工作。复核过程中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围绕“收入是否超标、生活是否好转、就业是否稳定、是否有劳动能力、是否从事商业活动、子女赡养能力如何”等因素,逐户进行核实,并将核减对象及时向居民张榜公布,接受监督。通过复核共取消城市低保对象1047户1538人,目前全县有城市低保对象4860户8061人,有效维护了低保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三是落实分类施保政策。依照省市政策规定,从2017年7月份起,绥德县民政局对农村低保家庭的中70周岁以上老年人、儿童、重度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的重病患者、单亲家庭中的未成年人、哺乳期妇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等低保家庭按照低保标准比例的20%到70%增发低保金,目前我县核定对象1748户2042人,进一步了提高低保特困户的生活保障水平。

四是保障民政资金投入。综合兜底保障工作需要,截止目前,绥德县民政局下拨救灾资金1000万元,重点解决建档立卡户等受灾群众生活急需;下拨临时救助资金1000万元,重点对建档立卡范围内的特殊困难户,低保边缘人群中因患慢性病、残疾、单亲、突发性灾难、上学负担过重等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开展救助;下拨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和五保补助资金2784万元,有效保障各类民政对象生活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