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防汛救灾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4-07-24 14:55     浏览次数:次     来源:榆林市民政局
各全市社会组织:

近期,随着夏季汛期的到来,我省出现大范围强降雨天气,致使多地发生洪涝灾害,灾情正在持续发展,我省遭受的洪涝灾害影响日益加大。这不仅严重威胁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对社会稳定与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防汛救灾工作不仅需要政府的坚强领导,更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共同努力。为此,我们向全市各级社会组织发出倡议:

一是积极响应号召,迅速行动起来。全市各级社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响应号召,结合自身特点,发挥独特优势,积极投入到防汛救灾工作中去。要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为灾区人民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

二是发挥专业优势,提供精准服务。全市各级社会组织要立足自身专长,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配合做好防汛救灾援助服务工作。应急救援领域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群众转移、道路疏通等各项防汛救灾工作。医疗行业领域社会组织要组织专业志愿服务队深入防汛救灾一线,开展健康义诊、心理辅导等工作。公益慈善领域社会组织要依法有序组织开展爱心捐赠活动,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志愿服务组织、社工服务机构、基层社区社会组织要在当地政府、党委的统一部署下,配合做好宣传动员、群众安置、困难帮扶、社区服务等工作。学术性、专业性和科技类社会组织要发挥专业优势,加强防汛和遇险自救等知识的科普宣传,增强人民群众防汛救灾的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其他社会组织也要积极行动起来,组织动员本行业本领域力量广泛参与抗洪救灾。

三是有序参与防汛,形成工作合力。全市各级社会组织要服从应急指挥部门统一安排调度,及时了解灾情信息和救援需求,确保救援物资和人员能够迅速、准确地到达灾区。要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党建工作机构的协同配合,提高参与的有序性和规范性,依法有序参与各类防汛救灾工作。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汇聚爱心力量。全市各级社会组织要倡导文明风尚,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在防汛救灾工作中,要尊重灾区人民的风俗习惯,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做到文明有序、规范操作。同时,要积极宣传报道防汛救灾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激发全社会的爱心和力量,共同营造防汛救灾的良好氛围。

防汛救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协作。让我们携手并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作出我们的贡献。愿我们的共同努力,能够让我省度过一个安全的汛期。

最后,衷心感谢所有参与防汛救灾工作的社会组织和市民朋友们!祝愿大家平安健康,工作顺利!

榆林市民政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