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2 15:25     浏览次数:次     来源:榆林市民政局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陕西省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公告》安排,2023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10日、6月11日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报名

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是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广大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职业地位、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做好考试报名工作是确保考试顺利实施的前提和基础,各级民政部门要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报考工作顺利进行。

鼓励教育系统从事在校学生心理辅导、公安系统从事社区禁毒和康复工作、司法系统从事社区矫正工作、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从事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工会系统从事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团委从事青少年服务工作的人员积极报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运用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协助各系统开展相关工作。

鼓励民政部门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工作人员、乡镇(街道)社工站驻站人员报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学习社会工作专业理论与实务知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区治理、儿童福利、婚姻辅导、残疾人服务等领域的民政工作。

深入贯彻《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和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陕民发〔2017〕70号)和《陕西省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管理意见(试行)》(陕民发2022〕9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城乡社区、民政事业单位社工岗位开发力度,加大社工服务机构培育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力度,积极落实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薪酬待遇。要广泛动员各领域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社会组织专职工作者积极报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力争在报名人数、考试通过率上实现新的突破。

二、积极宣传,加大激励保障

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尽快将通知下发到各科室、相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社区(村)和社会组织,并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报纸等媒体宣传社工考试报名工作,提升社工考试的社会知晓度。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对于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工作安排、时间调剂和考试培训上给予关心和帮助,提供便利条件,采取必要的激励措施。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采取报销报名、教材和培训费用、报销考试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等措施,鼓励相关人员积极报考。

三、登陆官网,按时注册报名

2023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注册报名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1717:00,网络核查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18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1917:00止。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xrsks.cn)查询考务公告,“中国人事考试网”按照要求完成注册、报名、缴费。


   榆林市民政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