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民政局 榆林市乡村振兴局 关于引导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2-10-10 15:40     浏览次数:次     来源:榆林市民政局


全市社会组织: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参与乡村振兴,既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责任,又是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重要体现,更是社会组织实干成长、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广阔舞台。为动员全市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助力困难群众脱贫不返贫、振兴不掉队,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全市社会组织要切实增强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聚焦乡村产业、生态、乡风、治理、生活等方面振兴需求,强化担当,凝心聚力,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积极发动会员单位及个人,主动对接实施乡村振兴项目,共同汇集社会力量和资源,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

二、发挥专长,主动作为。全市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搭建乡村振兴开放性合作交流平台,各尽其长,各显其能,因地制宜在产业振兴、科技助农、文化体育、环保生态、卫生健康、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精准对接、精准发力,帮助乡村解决实际问题,用实实在在的成果,努力推动乡村振兴事业建立新功。

三、探索创新,增强实效。全市社会组织要结合乡村振兴需求,积极探索融入乡村振兴的新方法、新路径。围绕产业发展、人才培育、特殊群体关爱、乡村治理等方面,主动认领乡村振兴项目,深入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认真实施“助学、助医、助老、助残”等公益服务,扎实推进“邻里守望”关爱行动,努力打造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服务的特色品牌。

让我们携起手来,迅速行动,以共同的使命和责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做出新的贡献!

凡有意向参与助力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请积极与市局慈善社工科对接。已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社会组织,也请积极报送活动内容,以加强宣传推广和信息交流。

联系人:杨柳枫  联系方式:18220204760。

 

 

榆林市民政局  榆林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