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按要求报送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表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1-29 11:13 浏览次数:次 来源:榆林市民政局
按照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榆政民发〔2021〕99号)》,要求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于10月底前报送本单位自查自纠报告及收费清单。截至目前,尚有11家行业协会商会未按照《通知》要求履行自查自纠程序并提交相关报备材料。现将名单通报如下:
榆林市渣土运输协会 |
榆林市建筑业协会 |
榆林市湖北商会 |
榆林市婚庆行业协会 |
榆林市餐饮业商会 |
榆林市旅游协会 |
榆林市工业机械联合会 |
榆林市酒类流通协会 |
榆林市侨商会 |
榆林市职业健康协会 |
榆林市汽车租赁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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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11家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须深入学习有关政策要求,全面清理本单位收费情况,并按照《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榆政民发〔2021〕99号)》要求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于12月10日前报送榆林市民政局。未按《通知》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的行业协会商会,暂停向会员单位收取费用,并纳入2021年度检查重点核查名单。
榆林市民政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