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底保障助脱贫(七)
吴堡县: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牢织兜底脱贫安全网
发布时间:2020-12-03 10:54     浏览次数:次     来源:榆林市民政局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吴堡县民政局始终以习总书记扶贫工作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始终聚焦吴堡县特殊困难群众,瞄准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坚持精准方略、下足绣花功夫,在这场举世瞩目的脱贫攻坚战役中,通过精准到户到人的工作举措,和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兜牢织密吴堡县最后一道脱贫安全网,确保整县脱贫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为吴堡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立足四个“注重”,寻求兜底保障工作新突破

吴堡县现5镇1街道100个行政村,2020年末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3395户6191人,其中渐退帮扶399户798人,分类施保对象3141人。农村特困人员671户706人,两类对象占全县建档立卡总人口的42%。在强化兜底保障工作成效方面,吴堡县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寻求突破:

一是注重识别对象要精准,在各类兜底保障对象的识别方面,首先是建立在村“四支队伍”的排查摸底基础上,并严格按照按照规定程序予以确认;二是注重政策保障要高效,在各项惠民政策实施、落实的过程中县民政局特别注重前期调研分析和后期督查指导,首先认真分析政策实施、落实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难点和问题,其次瞄准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强化政策规范落实;最后对标对表,不断查漏补缺,弥补工作不足;三是注重资金落实要及时。在资金保障方面,五年来各类保障资金都是按季度统一拨付到保障对象惠民一卡通,由镇(街道)民政办及时联系财政所督办核实资金到位情况;四是注重数据信息核实要一致。吴堡县始终坚持随审批、随报告的制度,及时向扶贫等相关部门报告人员增减情况,并协调扶贫部门在国办系统进行标注更新,确保吴堡县社会救助系统、国扶办系统数据达到了完全一致,做到了“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脱贫攻坚以来吴堡县救助系统信息与实际享受对象始终一致。




     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标准和对象认定动态调整机制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不断制定完善农村低保对象认定评估方法,积极为兜底保障提供政策支持;二是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对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等措施脱贫的家庭实现政策性兜底,完善了分类施保和渐退帮扶政策措施;三是通过先后出台的“核减就业成本、核减刚性支出、失能单独保障、单身成年重度残疾人豁免抚养收入、简化认定程序”等相关规则措施,不断提升全县兜底保障水平和覆盖范围;四是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严格落实申请、公示、审核、批准等各个环节规范准入制度,完善退出机制;五是通过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核对机制,提高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水平。通过以上工作举措构建了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公正公平、进出有序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格局,真正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分类施保,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吴堡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标准由2016年2500/人/年提高到2020年4310/人/年。五年来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1.05亿元(其中渐退帮扶金1098万元,分类施保金981万元)。

三、严格执行特困供养制度,全面落实照料护理服务

特困人员生活无依无靠,是打赢脱贫攻坚任务工作中最艰难的部分。吴堡县将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农村特困供养对象生活补助标准2016年的5500/人/年,提高到2020年6500元/人/年(农村特困集中供养对象生活补助标准由2016年的6000/人/年,提高到2020年6500元/人/年);农村特困供养对象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按照上年度吴堡县最低工资标准的25%、15%、10%发放。五年来,累计发放农村特困人员生活补贴2497万元(其中护理补贴683万元)。

四、加大临时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力度

一是常态化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将所有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临时救助范围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确保困难群众不因突发性灾难返贫或影响脱贫。二是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建立临时救助分级审批制度,3000元以下由乡镇直接审批,县、镇、村三级全面建立主动发现机制;三是建立了防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对系统预警人员持续跟踪管理,确因突发事件造成有返贫风险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花费巨大、涉及情况复杂的特殊人员通过召开县级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救助金额;针对突发意外事件、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面临特殊困难的非贫边缘户,吴堡县及时出台《非贫边缘户临时救助办法》,将非贫边缘户临时救助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县财政每年向县民政局提供300万预付额度,用于非贫边缘户临时救助资金支出;五年来全县列支临时救助金1610万元。

五、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体系,推进养老服务工作

一是积极落实高龄补贴政策。吴堡县7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补助标准为70-79周岁600/人/年80-89周岁1200/人/年90-99周岁2400/人/年100周岁以上3600/人/年。五年来全县共计列支7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补助资金2053万元;二是完善制度保障。为规范吴堡县农村幸福院运营管理,经县民政局提交政府议案,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规范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吴政办发[2020]42号),该文件从规划建设、规范管理和考评激励等方面对吴堡县农村互助幸福院的建设和管理提出具体实施意见,为解决吴堡县部分农村互助幸福院管理粗放、设施简陋等问题,指导吴堡县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养老机构可持续运营提供了有效政策支撑。三是明确子女的赡养义务。凡是有赡养能力的子女都与贫困老人签订“孝亲敬老协议书”,落实子女对父母的法定赡养责任,有效杜绝了把老人推向政府养老的非正常现象。赡养能力评定标准以子女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为标准,由村民代表会或村孝亲敬老理事会评定。四是成立孝亲敬老专门机构。各镇(街道)、村都成立有孝亲敬老理事会,推选德高望重的村贤担任理事长,孝心子女、爱心人士代表及第一书记、包村干部为理事,负责对村内孝亲敬老工作的组织领导。镇(街道)、扶贫、民政、司法有关工作人员负责推进孝亲敬老工作实施,并对村级工作进行监督。多方筹措孝亲敬老基金。按照每位老人每月最低100元,最高不超300元的标准,为老人按季度交纳孝亲敬老基金,县财政根据各村收交基数给予50%的奖补,并将孝亲敬老奖补金发放与服务对象伙食补贴挂钩,政府不再重复对服务对象伙食费进行补助。凡是子女交纳孝亲敬老金的贫困老人,按月给予其发放孝亲敬老金。截至2020年上半年,全县累计收缴“孝亲敬老基金”777.2万元,下发县级孝亲敬老奖补金269.31万元,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70岁以上老人1942户2449人受益;六是充分利用好现有敬老院、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的基础上,着眼长远,统筹规划布局养老托老服务机构,五年来吴堡县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居家养老机服务构共计30所,最大程度满足当前吴堡县老人养老服务需求。



 

六、儿童福利工作高效开展

一是对全县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人员开始系统造册登记,并建立数据库;二是联合扶贫办、残联、对符合扶贫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特困的困境儿童根据政策予以生活、助学、医疗救助;三是积极组织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都能积极参与困境儿童关爱活动;吴堡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标准2016年的600元/人/月,提高到2020年1000/人/月,对已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在分类保障的基础上,采取补差的办法落实生活补贴;五年来全县共计累计列支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金330万元。

七、全力加强医疗保障,全面落实各项医疗救助惠民政策

一是资助困难群众参合参保,扩大医疗救助覆盖范围,提高大病救助标准,放宽病种限制,合理设置封顶线,降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二是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等其他医疗保障制度有效衔接积极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免交住院押金,全面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一单式”即时结算服务三是按照“让信息多跑步,让群众少跑路”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异地就医各项制度和经办流程,实现了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切实解决异地就医参保患者实际困难。五年来,全县共计列支医疗救助金4831.28万元。

八、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一是积极开展免费白内障手术110人,儿童康复救助46人,家庭医生签约建档 3124人,住院服药补贴800余人,托养服务65人;二是发放辅助器具1000余件,无障碍改造138户,职业技能培训542人;教育扶助138人;三是争取仪征市残联扶贫资金10万元,创建省级、市级残疾人扶贫基地各一个;服务费5.128万元。四是列支各类扶助资金131.63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共计1157万元。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按照习总书记“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监管”工作要求,吴堡县将始终致力于兜牢织密全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始终确保落实落细社会保障政策,不断提升吴堡县兜底保障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