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权建设“扫黑除恶”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2019-03-19 15:58     浏览次数:次     来源:榆林市民政局

基层政权建设“扫黑除恶”知识问答

一、“村霸”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哪5个?  

①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

②欺压村民百姓,强拿硬要、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至雇黑佣黑形成帮派势力;

③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

④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

⑤农村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

 

二、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五不能”“六不宜”情形是什么?   

1.“五不能”指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村“两委”候选人:

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未满五年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被判处刑罚正在执行期间的,因故意犯罪刑满释放未满五年的;

③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④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⑤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参选,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选举的。

2.“六不宜”指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作为村“两委”候选人:

①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多生育行为被查处的;

②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③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④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⑤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⑥现任村“两委”干部长期外出,连续时间超过6个月,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等其他不宜提名情形。

 

三、村“两委”换届中,候选人联审机制是什么意思?

以县为单位,组织、民政部门密切配合,对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候选人统一征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综治、信访、公安、国土、司法行政、卫计等部门意见,进行资格把关,把黑恶势力挡在门外。

 

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存在问题主要表现有哪些?    

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书记长期缺职离岗、工作处于停滞状态的;

党组织书记不胜任现职、工作不在状态、严重影响班子整体战斗力的;

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

基本组织制度形同虚设、不开展党组织活动的;

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混乱;

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严重、社会治安问题和信访矛盾纠纷集中的;

无固定办公活动场所和便民服务设施;

党组织服务意识差、服务能力弱,群众意见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