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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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医疗救助 | ||
留言人 | 刘** | 信件编码 | GPPS2109075KI8 |
信件内容 | 农村户口,6岁小孩骨折,花费2万多,可以在民政局申请医疗救助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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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1-09-07 | ||
回复内容 | 您好!按照临时救助政策,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和个人,均可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需要的材料包括:(一)户籍、身份证及居住证明材料;(二)收入、财产证明材料;(三)家庭(个人)遭遇困难证明材料;(四)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五)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等情况,提出是否给予临时救助救助的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居住的村(居)民委员会张榜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将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当在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材料和审核意见后,作出审批决定。同时确定救助方式或者金额;不予批准的,应当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 最后,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如您对该问题仍有疑惑,请拨打:0912-8190896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