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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如何补离婚证
留言人 王** 信件编码 GPPS2007108LY6
信件内容
本人于2010年在榆林市民政局办理离婚,当时属于榆林户口。2017年本人户口迁至西安,但离婚证丢失,请问怎么补办?在哪里办?需要携带什么证件?谢谢
回复时间 2020-07-27
回复内容
根据《陕西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八十八条  当事人婚姻登记证遗失、损毁或者与所持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办理时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2张2寸近期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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