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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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因病致贫农村贫困低保户申请 | ||
留言人 | 马** | 信件编码 | GPPS190705MMIN |
信件内容 | 贫困低保户申请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
我是申请人马增武,生于1956年3月,民族汉,职业为务农,现居住于陕西省米脂县沙家店镇文山村3组17号。
我由于早年长期过渡劳苦,致使现在老病缠身,腰痛、关节炎时时困扰着我,左腿已残疾,现已行走不便,已不能下田干活;2018年9月1日开始,身体坐骨及右下肢麻木至今,经7月1日榆林市二院检查,患有严重的狭窄椎间盘突出(后附榆林市第二医院医学影像报告单),需尽快多处手术治疗,延期治疗会造成终身瘫痪。妻子早期患有耳鸣,因家境贫寒没能及时的治疗,致使多年一直以药物维持,由于耳鸣时间太长,伴随着诸多疾病的(四肢麻木、精神失常等)引起,现又患上糖尿病,家境收入薄弱,仅靠高额的医药维持病情,也不能下田干活,更是没有收入。致使我现在生活非常拮据,病重的身体已使家庭零收入,根本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目前急需多处手术费用更是没有保障,使我家因病致贫。还好国家全面落实扶贫政策助“两不愁,三保障”全覆盖,解决像我这样贫困群众的迫切所需。
为此,我请米脂县沙家店镇扶贫的工作人员以及全省相关领导核查本人以上所述是否真实,我也像政府作出申请,申请贫困低保户,希望能得到政府的帮扶,以解决迫切所需的医疗帮扶,望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马增武
2019年 07月05日
榆林市第二医院医学影像报告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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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9-07-09 | ||
回复内容 | 网友朋友: 您好,根据您提出的诉求,我局及时沟通米脂县,经米脂县民政局调查,现答复如下: 根据《榆林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你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不符合我市目前农村低保办理条件。详情具体咨询米脂县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电话6222815! |